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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21/10/19 10:42:11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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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期(总第9128期)


为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格尔木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着力建设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十三五”以来,格尔木市不断加快发展和建设步伐,特色优势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基础设施承载力明显提升,工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以盐湖化工产业为核心,融合油气化工、金属冶金、新能源、特色轻工业及新兴产业发展的循环经济体系雏形基本形成。盐湖化工方面,已形成已建成800万吨钾肥、50万吨硝酸钾、7.2万吨碳酸钾、2万吨高氯酸钾、100万吨纯碱、2万吨氯酸钠、10万吨金属镁、5.6万吨镁合金、5万吨碳酸锂、500吨金属锂、102万吨PVC等生产能力。油气化工方面,已形成150万吨炼油、210万吨甲醇、15万吨航空煤油、15万吨轻烃生产能力。金属冶炼方面,已形成460万吨铁矿采选、120万吨球团、10万吨电解铅、16万吨粗铅冶炼、200吨银、2吨金生产能力。新能源方面,累计建成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5149兆瓦,其中:光伏4104兆瓦、风电897兆瓦、光热50兆瓦、储能98兆瓦。特色轻工业方面,枸杞种植面积9.4万亩,特色作物种植比重达到98.3%,枸杞出口量占全省出口总量的76%。已形成3410万箱矿泉水、7000吨枸杞干果的主要产能。新兴产业方面,亿升镁业2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工程(一期)建成、金昆仑锂业1.5万吨锂盐项目(一期)建成投产。

强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工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将促进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研究制定了《格尔木“十四五”重大项目布局研究》《格尔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研究》《格尔木市“十四五”时期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研究》等课题,完成了《格尔木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促进发展循环经济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走出了一条符合格尔木实际、彰显格尔木特色的高质量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加快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循环经济减量化。已建成国家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领跑者”光伏发电应用基地等重大示范项目,黄河水电先进储能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青海电力能源革命示范基地等项目加快推进,国内单体最大共享侧储能电站并网运行。格拉输气管线、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项目开工建设,非化石能源生产比重由14.8%提高到20%。2020年,全市累计发电53.13亿千瓦时、供电量42.11亿千瓦时,其中风力发电9.27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32.63亿千瓦时,占地区发电量的79%。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同意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8个园区的循环化改造示范点实施方案并确定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2938号),经过5年不懈努力,格尔木工业园圆满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14个中央预算内支持循环化改造项目全部建成;27个指标,已全部完成终期改造目标,园区资源综合利用率、能源产出率、水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等明显提高,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循环化改造各项指标达标率100%,循环化改造工程通过国家部委验收,获评第一批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引领新旧动能加快转换。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15%,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达60%。先后建成院士工作站3个、国家级研发中心4个、省级过程技术中心2家、省级重点实验室3家;培育国家创新型企业(盐湖集团)1家、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中信国安)1家、高新技术企业11家、科技型企业22家、科技小巨人企业5家。累计实施科技项目65项,资助科技研发资金1.02亿元,取得省级科技成果58项、州级16项。攻克了勘探目标优选评价、油气勘探技术方法、采油气工艺等技术难题。盐湖卤水提锂等关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电解金属镁生产线试车成功,氯化锂熔盐电解法制取金属锂生产线贯通。格尔木工业园上榜首批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名单。

加快环保设施建设,促进固废资源再利用。已建成海西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格尔木工业废渣处置中心等,危险废物年处置总能力达到31万吨。将62家工业源企业、3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企业、4处生活垃圾填埋场、6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纳入环境统计名录库,2020年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5%。已建成东出口垃圾填埋场、西大滩垃圾填埋场、察尔汗垃圾填埋场、金属镁工业园垃圾填埋场、沱沱河垃圾填埋场5处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所,生活垃圾年处置能力达到11万吨,安全填埋率达到95%以上。“青海盐湖化工产业区大宗废弃物循环利用集成示范”项目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立项清单,加大盐湖产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率,积极促进盐湖提锂、镁及下游产业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助力企业绿色转型发展。组织企业向上争取省级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等奖励补助资金。将11家企业纳入直供电企业范畴,落实铁路运输量价互保优惠政策,运输量60万吨以内的企业、运费下浮5%,超过60万吨以内的企业、运费下浮10%。严格执行各类产业政策,在源头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简化审批程序。大力推行ISO14000环境系列标准认证工作,推进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加大高能耗行业企业能耗管控监测,贯彻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规划实施一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带动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明显下降。鼓励企业采用节能减排、环境友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推进生产过程优化集成,支持企业采用绿色标准组织生产,推动工业由资源消耗型向绿色低碳循环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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