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有关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办理及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查工作,承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指导、监督政府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受理、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拟订本地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社。
(四)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五)负责拟定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负责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六)承办市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承办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承办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承担并开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主任 甘吉邦 联系电话:0979-8498918
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 汪玉娟 联系电话:0979-8486069
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甘玲荣 联系电话:0979-8491609
基层法治指导科科长 张 蓉 联系电话:0979-8499068
法治宣传教育科科长 张耀慧 联系电话:0979-8493672
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刘 凤 联系电话:0979-8499709
公证处负责人 张晓晨 联系电话:0979-849918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格尔木市黄河中路18号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