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职能情况
一、单位简介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副县级行政机构,有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建筑市场与城市建设科(挂住房保障与村镇科牌子)2个,下属事业单位有格尔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格尔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格尔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格尔木市代建项目服务中心、格尔木市建设科技与节能中心5个事业单位。
二、内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 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 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依法行政、 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 督所属单位、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办机关和直 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组织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 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的鉴定评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 党群工作,承担指导城建档案馆工作。
(二)建筑市场与城市建设科(挂住房保障与村镇科)。承担 组织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州、市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 筑业等的方、政策、法律、法规工作;承担市区房屋建筑和市 政工程施工许可预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工作;承担 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全市建设项目的工 程报建工作、全市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预审、审查建筑业企 业资质并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建筑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工作、建筑 行业改革改制工作、建筑行业协会工作;承担对全市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程序监督工作;承担绿色建筑、建筑节 能发展及监督管理;承担拟订城市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工作; 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和城镇道路、供排水、供热供气、城 镇燃气、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承担市区燃 气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统计工作;承担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房地产 开发的预售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理)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 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和方案并监督实施,提出房地产 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承担格尔木市物业管理工作;承担城镇保障 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监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 农村住房安全、农牧区危房改造、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能
(一)格尔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技术支撑和服 务工作;承担全市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材 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格尔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研究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办法;承担全市保障性住 房信息数据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受理全市保障性住房分配 管理、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转办。
(三)格尔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承担全市城市建设档案资料的接收、整理、陈列和利用工作; 依托馆藏资源开展社会教育工作;承担档案业务对外交流和研究 工作。
(四)格尔木市代建项目服务中心
承担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
(五)格尔木市建设科技与节能中心
承担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科研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科 技成果转化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马英花 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979-8427995
办公室主任:严金萍 联系电话 :0979-8950634
办公室电话:0979-8413316 0979-8412877
建筑市场与城市建设科电话:0979-8412355
格尔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0979-8462034
格尔木市代建项目服务中心:0979-8422897
格尔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0979-8468966
格尔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0979-8434182
0979—8413009
格尔木市建设科技与节能中心:0979-848989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格尔木市昆仑中路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