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职责
一、单位简介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格尔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副县级行政机构,有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挂人防工程管理科牌子),建筑市场与城市建设科(挂住房保障与村镇科牌子)2个,下属事业单位有格尔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格尔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格尔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格尔木市代建项目服务中心、格尔木市建设科技与节能中心、格尔木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6个事业单位。
二、内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挂人防工程管理科牌子)。承担文电、会务、 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 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依法行政、 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 督所属单位、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办机关和直 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组织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 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的鉴定评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 党群工作;承担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依法收取人防易地 建设费工作;承担指导城建档案馆工作。
(二)建筑市场与城市建设科(挂住房保障与村镇科)承担 组织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州、市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 筑业等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承担市区房屋建筑和市 政工程施工许可预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工作;承担 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全市建设项目的工 程报建工作、全市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预审、审查建筑业企 业资质并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建筑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工作、建筑 行业改革改制工作、建筑行业协会工作;承担对全市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程序监督工作;承担绿色建筑、建筑节 能发展及监督管理;承担拟订城市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工作; 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和城镇道路、供排水、供热供气、城 镇燃气、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承担市区燃 气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统计工作;承担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房地产 开发的预售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理)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 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和方案并监督实施,提出房地产 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承担格尔木市物业管理工作;承担城镇保障 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监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 农村住房安全、农牧区危房改造、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马英花 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979-8427995
办公室主任:严金萍 联系电话 :0979-8950634
办公室电话:0979-8413316 0979-841287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格尔木市昆仑中路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