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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8/29 09:29:57
发布单位: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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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依照统计法规拟定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地方性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行委、各部门的国民经济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经济指标的考核监控。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照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审查各行委、各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行委、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三)负责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统一组织各行委、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市统计数据库体系,依据国家标准和运行规则,统一管理各行委、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

(六)负责全市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七)组织全市统计业务培训。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市统计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信息科。承办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咨询、监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工作,提出宏观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承办国民经济核算、组织实施人口和劳动力、工资等社会事业统计调查工作;定期搜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全市国民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情况,对外提供统计资料;负责与外省市县的统计资料与信息交流;承办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工作;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审查地方、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和后勤等工作。

(二)工业和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等专业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承办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工作;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能源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负责全市统计执法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认定及统计再教育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张翠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树伟

党组成员、普查中心主任:周爱霞

综合信息科科长:岳远清

工业和能源统计科科长:马雪丽

单位办公地址:格尔木市食品街明珠巷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联系方式:0979—8419758

举报电话:0979—841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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