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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10/08 15:45:01
发布单位: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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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数据局工作职责





格尔木市数据局成立于2024年4月,规格为副县级,挂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牌子。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数据和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数据和政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职责履行过程中。内设办公室、数据规划和资源科、政务服务指导科、行政审批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局机关编制19名(行政编制9名、暂用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县级),副局长3名(正科级);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下设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推进数字格尔木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据要素、大数据等领域的规划;负责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布局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数字政府平台建设应用和管理,协调各部门政务服务应用系统建设。

(四)统筹数据要素、数据资源、数据应用协同发展;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进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统筹推进数据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五)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同推进大数据和各类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平台培育和建设。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七)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青海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推广应用,配合省、州数据局做好青海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系统整合。

(八)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效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受理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数据要素交易的投诉、举报,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负责青海省电子化交易和远程评标系统的应用、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市级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优化环节、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推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

(十)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负责涉及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参与市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副局长:乌尔娜,联系电话:0979-8410668

办公室主任:乌尔娜,联系电话:0979-841328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除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点:格尔木市泰山中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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