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7年3月11日在格尔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政策性减收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加、工业经济连续下滑等不利因素,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市经济运行总体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0646万元,为预算的100.4%,同口径增长6.4%。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2961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2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1628万元,增长28.5%;公共安全14759万元,下降4.8%;教育49140万元,增长6.4%;科学技术1419万元,增长18.7%;文化体育与传媒6576万元,增长26.1%;社会保障和就业43954万元,增长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292万元,增长14.3%;节能环保40539万元,下降1%;城乡社区62732万元,下降42%;农林水事务43339万元,下降24%;交通运输3129万元,下降78.4%;住房保障10129万元,下降40%。
全市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45405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646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7953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5638万元,使用上年结余1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55万元,调入历年财政存量资金及政府性基金等2358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96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8616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7万元,上解支出2532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499万元,基金补助收入216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0000万元,上年结余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8663万元,调出资金1万元,年终结余1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8860万元,增加966万元,增长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2680万元,增加2086万元,增长11%。
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是地方收入统计口径的问题。年初确定地方收入目标为20.03亿元,由于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政策,省财政调整我市地方收入目标为18亿元,全年地方收入完成18.06亿元,同口径增长6.4%。二是地方财政支出下降的问题。2015年州财政下达我市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7亿元,抬高了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数,同时“法检”两院上划,地方财政支出相应下降。剔除以上因素,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上年持平。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长较高的问题。主要是2016年州财政下达我市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亿元,专项用于我市产业发展基金,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使得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较往年有较大增幅。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把握新常态下财政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更加注重目标和问题导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狠抓收支管理,创新投入方式,强化风险管控,夯实基础工作,着力打造可持续财政,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多措并举狠抓收支。面对异常严峻的收入形势和愈加突出的预算平衡压力,努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强大合力,扎实推动税收征管、非税拉动、财源培植、专项争取等一系列举措落地见效,保证了年度财政收支目标的顺利完成。自有收入平稳增长。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税源萎缩的大环境下,财税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克服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及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收因素的影响,及时量化分解任务,坚持月度分析通报制度,深入开展全市地方财政收入质量大检查,积极落实藏青工业园税收分成,采取清理欠税、交叉稽查、以支促收等有效措施,千方百计挖潜增收,确保了自有收入的平稳增长。争取专项取得实效。在上级财政清理压减专项、实行竞争性分配的新情况下,积极跟进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围绕藏区专项、污染防治、水利工程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面,加大衔接汇报力度,全年共争取各类专项资金11.5亿元,增长6.1%,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1.56亿元。支出进度均衡有序。认真贯彻加力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协调沟通,督促做好项目前期和对接工作,采取预拨付、垫支、盘活存量资金等措施,狠抓支出进度管理,财政支出均衡性大大改善,有效发挥了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盘活存量发挥实效。严格落实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各预算单位和财政专户的存量资金进行集中清理收缴,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着力解决财政资金“沉睡”问题,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明显下降,全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6.5亿元,盘活率达到81.5%,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
二是优化支出保障重点。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加大对重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安排资金11.4亿元,重点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道路、水利、管网、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了财政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排资金1.1亿元,大力支持循环经济、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经济后续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全年累计减免各项税款9.6亿元,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激发了企业发展活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最大限度激活社会资本投入发展。加快推进政府产业发展基金步伐,财政注资4亿元,吸引和撬动金融资本28亿元,助推我市盐湖化工、油气化工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促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安排资金5.9亿元,落实草原生态补偿、退牧还草、退耕还林等政策,支持实施公益林建设、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土壤污染防治等工程,有力促进了自然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推进农牧业提质增效。安排资金1.3亿元,重点加大农牧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菜篮子”工程、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技推广体系等项目建设,促进了农牧业经济发展。
三是加大投入兜底民生。围绕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完善民生保障机制,支持补短板、强基础、兜底线,千方百计加大民生投入,民生领域支出占总支出的77%。加大对精准脱贫的投入,安排资金3327万元,大力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资产收益、“雨露计划”等产业扶贫和发展项目,加快推进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安排资金4.9亿元,重点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学前一年及高中免费教育和改薄工程,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和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安排资金4.4亿元,落实各类惠民补贴政策,提高补助标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政府雇员和同工同酬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进一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创业就业扶持和企业稳岗等政策措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资金2.1亿元,继续加大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和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大文化旅游投入。安排资金2.8亿元。支持文化进村入户和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加强公共文化场馆设施和文化旅游设施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均衡发展。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资金1.3亿元,重点用于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用房建设、农牧民危房改造,确保和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
四是健全机制深化改革。坚持以深化改革促发展、增活力,在关键环节上精准发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制定了《格尔木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等五个预算管理办法,健全了预算编制科学细化、预算执行均衡有效、预算监督健全完善的预算管理机制。积极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改善了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完善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健全了政府预算体系。推进“营改增”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顺利实现税制平稳转换。积极协调“营改增”后州与市增值税收入分享范围及比例,石油局上划州级后的税收结算,保持了全市现有财力格局总体不变。积极推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支持搭建双方在同一大厅全方位办税服务平台,提升了征管水平。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出台了《格尔木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完善了政府债务统计、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全市债务风险安全可控,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7亿元,在州财政核定我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6.4亿元以内。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加快推进公务卡改革步伐,全市公务卡消费3068笔,累计支出1103.7万元,增长21%,强化了公务支出的源头控管。加大PPP模式推进力度,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已签约实施,智慧城市项目正在加快推进。
五是注重实效强化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眼源头治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理财、规范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深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开展并完成市级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自评工作。全市一级预算部门全部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开展专项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64个,资金规模6.3亿元,强化了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了预算管理水平。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一事一议”、农村饮水安全、农业综合开发53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市公安局等11家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全市30家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情况进行了财政监督检查,涉及资金4.5亿元,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健全管理机制,建立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档案及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各预算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制定了预算信息公开办法,编制了预算信息公开目录和责任分工,所有信息均按要求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提高了预算透明度,促进了依法理财。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是市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和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上级财政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上下协同配合、奋发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专项补助争取难度加大,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平衡压力越来越大;财政支出结构僵化问题依然存在,资金紧张与资金沉淀并存现象依然突出,支出效益有待提高;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思想观念转变和素质能力提高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持续深化改革、强化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17年,我市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工业下行压力不减,投资增长后劲不足,增收形势不容乐观。反映在财政收支上,一方面,政策性减税降费效应继续显现,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渠道进一步收窄,财政税源萎缩、后续财力不足的局面不会在短期内改变。中央、省州财政进一步清理压缩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补助争取难度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财政支出持续增加,特别是民生保障、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基础设施保障、科技创新支撑、生态保护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等补短板领域需要更多投入。财政收支矛盾将异常突出,平衡收支面临极大压力。
2017年全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会议以及省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为指引,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立足“四个转变”新发展思路,围绕“21357”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提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整合使用力度,落实支出管理责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和支出政策,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49900万元,同口径增长9%,增收12567万元。预计2017年全市总财力为2675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900万元,补助收入10790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7万元,调入资金7300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675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8%。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主要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31938万元,增长21%;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1089万元,增长6.8%;教育支出安排46250万元,增长9%;科学技术支出安排537万元,增长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3895万元,增长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33271万元,增长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24181万元,增长12%;节能环保支出安排3562万元,增长5.2倍;城乡社区支出安排25572万元,增长14%;农林水支出安排17422万元,增长13%;住房保障支出安排6137万元,增长3%;预备费安排3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各项支出安排60146万元,下降17.3%。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5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4000万元,公路水路运输车辆通行费收入安排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500万元。相应安排基金预算支出55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安排4000万元,公路水路运输车辆通行费支出安排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安排5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742万元。相应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5541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0万元。
2017年,按照“有保有压、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支出安排如下:
一是政府公共投资方面,安排资金12610万元,支持基础设施及推进城镇化建设、项目前期、交通运输等,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支持工业经济方面,安排资金5300万元,支持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及节能减排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
三是支持服务业、节能环保方面,安排专项资金4600万元,支持服务业、民航、文化旅游宣传事业发展及节能环保。
四是支持农林水方面,安排专项资金8100万元,支持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现代农业,脱贫攻坚、“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城乡绿化等,推动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
五是支持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安排资金13089万元,支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补助标准,全力促进就业创业,提升保障层次和水平。
六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及社会治理方面,安排资金8149万元,支持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七是其他方面,安排资金50508万元,统筹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持公务用车改革等。
三、切实做好2017年的各项财政工作
2017年是巩固和发展“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一年,也是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财政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继续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首要任务,提升收入质量,壮大财政总量,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健全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健全完善税收保障机制,创新非税收入征管制度,优化财税部门间联动机制,履行协税护税机制,加大信息资源共享力度,打造更加高效务实的征管环境,建立稳定的支撑地方经济社会的税收体系。二是大力培植财源。积极支持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创业创新,增强优势项目对经济增长、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促进税收平稳增长。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推动全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赢得宽松的税收环境。三是强化收入征管。严格落实任务分解、形势分析、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税源研判,提升信息管税能力,加大稽查力度,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尤其是加大营改增后对重点项目增值税的征管力度,衔接好藏青工业园区的税收分成,做到应收尽收。四是积极争取专项。准确把握国家省州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以及竞争性专项资金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完善项目遴选机制,夯实项目库储备,做实做细项目,加大汇报争取力度,着力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工业结构调整及新发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等方面争取更多增量,力促各类补助资金持续增加,确保财力总量稳定增长。
(二)加力增效推动经济发展。一是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着力补齐基础设施保障、科技创新支撑、生态保护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等领域短板,发挥好财政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二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省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地见效。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运用财政政策手段,带动社会资本投向转方式调结构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做优做强盐湖化工产业,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培育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应用等新业态,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三是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升级。支持昆仑山世界地质公园、盐湖景区等项目建设,推动以昆仑文化和盐湖景观为代表的文化旅游业发展。支持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改造提升健康服务、物业家政、便民超市等生活性服务业。四是推进农牧业改革发展。支持农牧业供给侧改革,优化农牧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有机高效农牧业,加快推进枸杞特色种植业、生态休闲农牧业和农畜产品精加工的农牧业全产业链。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农牧业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力度,不断提升农牧业发展基础条件。
(三)优化支出保障民生福祉。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加大对民生保障、基本运转的投入,确保市委市政府民生方面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一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加大财政扶贫投入,统筹整合资金,支持产业扶贫、资产收益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努力消除贫困。二是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用足用好财政补贴,支持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流动人口自主创业。三是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完成 “全面改薄”任务,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四是支持医药卫生改革。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落实经费补偿机制,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支持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提升医疗机构办医水平和服务能力。五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低保待遇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落实临时救助、低保边缘群体救助政策,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保护力度。六是健全公共文化保障机制。支持实施新建“三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继续保障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全面落实零基预算制度,夯实部门预算编制基础,完善公用经费分类、分档定额标准,提高预算分配的规范性、公平性。二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做好拟出台的增支事项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三是积极稳妥推进PPP模式,通过融资支持、财政资金以奖代补等措施,推动ppp项目规范运转、加快落地,力争年内实施智慧城市一期、综合管廊等项目。四是积极跟进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继续做好“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巩固全面取消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果,最大限度地释放财税政策的减负作用,助推“降本增效”。五是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限额管理,强化风险预警,积极争取置换债券资金,优化存量债务结构,确保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五)夯实基础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重点专项支出评价力度,拓宽专项支出绩效评价领域和范围,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督促部门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三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管理,综合采取“收、调、减、控”等措施盘活存量资金,全面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会计改革,强化会计服务行业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五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围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民生领域重点专项资金,扩大覆盖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督质量。
各位代表,2017年全市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艰巨。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中央省州和市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定信心,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努力使财政管理在分配上更加科学、在执行上更加高效、在监管上更加严谨、在资金使用上更有绩效,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名 词 解 释
政府预算体系: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构成。《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具体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为保持财政收支预算平稳运行而建立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其目的是以丰补歉。按照有关规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从本级公共预算当年超收收入、财力性结余、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统筹整合盘活财政存量及本级政府批准的其他收入等渠道筹集。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弥补弥补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收支缺口、重大减收因素造成的资金缺口,以及解决党委、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所需资金等。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财政存量资金:指存放于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而未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各类财政性资金(亦即结余结转资金)。
积极财政政策:也称扩张性财政政策,是政府为防止经济衰退而采取的一种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主要通过增发国债,扩大政府公共投资,增加政府支出,实行结构性减税等财政手段,促进社会投资和居民消费,扩大社会总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营改增”: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简称,它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减少重复征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相关行业发展。具体为,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也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这项改革自2013年在全国范围试点以来,已扩大到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2016年5月1日起,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实施了营改增,营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和采购目录,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承担或通过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合同方式交予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后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其主要方式是“市场运作、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主要涵盖大多数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养老、教育、公共卫生、文化、社会服务等。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的一项新生事物,也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既体现了政府追求效率和转变职能,又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成熟,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一种崭新方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为PPP模式):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推广运用这种模式,其实质是政府购买服务,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盘活社会存量资金,激活民间投资活力;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一次性体制机制变革,有利于简政放权,更好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弘扬契约文化,体现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实现从单一年度的预算收支管理,逐步转向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指政府财政部门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及其解释、财政经济状况分析等。这项制度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财政决算报告制度仅报告当年财政收入、支出及盈余或赤字的框架,能够完整反映各级政府所拥有的各类资产和承担的各类负债,从而全面反映政府真实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