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市财政局办公室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0/09/27 10:28:01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
来源:
浏览量: 126619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市财政局办公室公开目录

一、机构概况

(一)机构名称:格尔木市财政局

(二)机构职责: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州)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青发〔2014〕16号)和《中共海西州委办公室、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格尔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5〕32号)设立格尔木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拟订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预算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草案,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完善市对行委(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及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全市财政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单位(部门)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5.组织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起草地方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提出执行税收政策的相关建议。

7.负责市级财政公共支出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工作,保证政府机构运转及维护社会稳定支出需要。

9.负责财政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的发展支出、国家和省州市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监督执行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的预决算草案。

12.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负责债务管理,评估、预警和监控,控制债务规模;对地方政府财政运行中出现的风险提出解决意见,组织拟定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政府债务还款资金,管理和安排偿债准备金,办理政府性债务审批、备案事项。负责管理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会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负责办理财政领域的涉外财务。

13.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5.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6.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电话:09798418284

(四)机构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江源中路66号

二、领导班子成员:

1.王  义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盘工

联系电话:09798413913

2.辛之德  

职务: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经济建设科、农财科

联系电话:09798418355

3.甘海权  

职务:副局长  分管预算科、国库科、行财社保科、会计管理和监督检查科

联系电话:09798418031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预算、会计管理和监督检查科、国库科、社会农牧与经济建设科(一)、社会农牧与经济建设科(二)、社会农牧与经济建设科(三)。

四、内设机构的职责

(一)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物品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离退休干部工作。协调机关工青妇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预算科(挂绩效管理科牌子)

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税制改革、税收政策专题研究和税源调查,承担协调出口商品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的落实工作,提出完善国家税制和执行有关税收政策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全市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全市和市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三行委及昆仑经济开发区预算管理指导工作,提出调整市对行委(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及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财政预算,指导行委(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负责拟定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制度和市级相关办法,承担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办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级项目库管理工作;组织市级部门开展预算信息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承担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拟定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信息库和绩效结果应用机制;落实政府债务还贷资金,管理和安排偿债准备金,建立风险预警和偿债应急机制。

(三)会计管理和监督检查科(挂政府采购管理科牌子)

负责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财政财务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审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事物;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落实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组织全市非税收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加强全市彩票市场管理,监督彩票公益金的合理使用;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监督财政预算、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组织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组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清理全市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办法,提出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的建议,承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编制政府采购预决算草案;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制定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拟订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管理政府采购资金;指导财政政府采购管理和改革;组织政府采购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和完善市级评审专家信息库建设;受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投诉。

(四)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承担总预算会计制度实施和核算工作;办理财政性资金收支核算划拨;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承担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责任;承担编制财政总决算及汇总部门决算;承担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承办政策性退税;承担地方国库资金的调度及管理。

(五)社会农牧与经济建设科(一)

承担市级行政、政法、教育、文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执行工作及经费保障工作,保证政府机构运转及维护社会稳定支出需要;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并审核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拟订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办法;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管理制度;承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调剂事项的审批管理工作;根据省州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拟定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乡医疗、城乡养老、就业等项社会保障支出。

(六)社会农牧与经济建设科(三)

承担对口所属相关部门预算安排的建议、管理执行工作;承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等基本建设支出类资金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政府信用和政府偿债准备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管理,并对中小企业财政担保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承担市级科技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执行工作及经费保障工作,保证政府机构运转及维护社会稳定支出需要。

承担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改组中涉及的有关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承办区域协调发展和用于企业发展专项资(基)金。

承担全市国有、非国有、金融企业月报、季报、决算及绩效上报工作等相关工作。

(七)社会农牧与经济建设科(二)

承担市级农牧、林业、水利、扶贫等部门的预算管理执行工作;拟定财政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财政支农扶贫资金的使用,提出年度财政支农扶贫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支农扶贫项目,并对项目的资金分配使用实施监管;承担市级财政支农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和发展工作;承担涉农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市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继续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承担市级财政支农扶贫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工作。

五、内设机构负责人名称及电话

办公室:

韩  雪  联系电话:09798418284

预算科:

曹立权  联系电话:09798426399

国库科:

崔秀菊  联系电话:09798426507

社会农牧与经济建设科(一):

项  征  联系电话:09798421232

会计管理和监督检查科:

马进兰  联系电话:09798418247

社会农牧与经济建设科(三):

贺建花  联系电话:09798418244

社会农牧与经济建设科(二):

李  娟  联系电话:09798415702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2019-2025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8010005 青ICP备16000246 格公网备 63280102000002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邮编:81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