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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格尔木市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6 16:19:40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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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格尔木市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格尔木市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9月14日

格尔木市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快推进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确保年度培训任务完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青政办〔2019〕107号)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20〕4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八次会议精神,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2020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我市农牧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失业转岗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城乡劳动力大规模开展技能培训,按照“普遍、普及、普惠”的原则,发挥各类培训资源作用,采取个性化、人性化的灵活培训方式,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确保全年完成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3600人(次),其中农牧区劳动力培训2400人(次),城镇劳动力培训1200人(次)。

二、基本原则

坚持防控和培训统筹。在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开。

坚持常规和应急结合。在正常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同时,采取超常应急举措,全力推进培训工作,以对冲疫情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影响。

坚持线上和线下融合。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要,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做好线上和线下培训的有机融合。

坚持培训和就业并举。围绕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后转移就业率,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多种就业模式。

三、培训内容

(一)技能提升培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企业发展、用工需求和在岗职工、城乡未就业人员培训意愿,以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工种和创业指导为重点,按不同职业工种培训标准,对城乡各类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一是支持企业开展新招员工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及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二是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牧区转移就业劳动力、“两后生”、毕业年度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城乡未就业劳动力和退役军人以及服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三是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含已退出贫困的劳动力)。确保完成省、州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文体旅游广电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邮政局

(二)中小微企业职工培训。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组织中小微企业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安全技能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确保完成州级下达任务。

牵头单位: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培训。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安全技能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年内确保完成培训100人(次)

牵头单位: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市妇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密结合生态移民妇女和留守妇女劳动技能需求,开展改善家庭生活质量、加强家政服务业职业化建设等有积极促进作用的各项技能培训,强化卫生保健、家政护理等内容的宣教,帮助农牧区妇女掌握家政服务的基本技能,转变就业观念,引导和培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促进家庭和谐、社会进步,确保完成培训200人(次)。

牵头单位:市妇女联合会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市邮政局组织对新上岗快递从业员工岗前培训,对在职员工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进一步提升快递员和快件处理员职业技能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小蜜蜂”精神。确保完成培训60人(次)。

牵头单位:市邮政局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人社局对退役军人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退役军人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加大新产业技能培训比例,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年内确保完成培训50人(次)。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安全生产培训。市应急管理局依托培训机构开展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生产和化工经营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基数,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年内确保完成培训200人(次)。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八)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市民政局依托格尔木市职业技术学校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提高照护老年人的专业服务能力,扩大养老服务业人员队伍,拓宽社会就业渠道。确保完成培训30人(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结合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围绕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对旅行社、星级饭店、乡村旅游、导游、旅游车辆驾驶员等旅游从业人员进行相关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年内确保完成培训100人(次)。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行业有关规定要求,依托有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院校等,组织对建筑工人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质量检测人员等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农牧民技能培训。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围绕促进农牧产业兴旺,就地培养和吸引提升并重开展现代农牧民培训,不断发展壮大适应现代农牧业需求的高素质农牧民队伍。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带动贫困劳动力转变就业观念,实现增收脱贫。年内确保完成培训2400人(次)。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十二)青年技能提升培训。团市委依托东西部协作交流,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培训,加强广大青年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建设。以返乡创业大学生、优秀进城务工青年、青年农场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为重点,开展农牧区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培育孵化一批创业企业和特色项目,培养扶持一批本土龙头企业。年内确保完成培训50人(次)。

牵头单位:团市委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市残联组织我市残疾人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有劳动能力贫困残疾人掌握1至2项实用技能,切实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完成培训50人(次)。

牵头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步骤

全市技能提升行动从7月份启动实施至年底全面完成。具体分为全面启动、攻坚提升、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全面启动阶段。7月上旬至7月25日,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摸清基本情况,实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实在管用的工作措施,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迅速、全面、有序、安全恢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二)攻坚提升阶段。8至9月份,各部门严格按照《2020年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调动各方力量,集中攻坚克难,狠推培训工作;10月、11月份,组织补针点睛、逐项收官,确保年底如期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中旬,各部门对标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评估、验收,逐项对账、清零、销号、收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形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市人社局牵头抓总,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等共同参与,市就业部门负责有关培训内容的具体实施,切实抓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确保资金安全。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培训补贴标准,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严格落实使用专账资金培训人员信息录入“金保工程”“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要求,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做到补贴资金发放有依据、过程可追溯、安全有保障。

(三)加强培训服务。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事前、事中、事后效果评估。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提高培训服务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企业、培训机构依托各类网站、第三方培训平台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线上培训效果。

(四)强化调度督查。各部门要实时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定期进行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紧盯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同时,加强工作调度,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月报制度,逐项落实责任时限,细化量化时序要求,加强工作督导,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各部门负责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具体工作的人员要勇于担当,切实负起责任,对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各部门务必于每月20日上午10时前报送当月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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