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关于印发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9 09:37:57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
来源:
浏览量: 195444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格尔木市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月6日

格尔木市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9〕93号)和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西政办〔2020〕83号)要求,为加快全市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州关于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力促文旅深度融合,推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到2025年,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实现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产业环境明显优化,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产业基础基本形成的产业发展目标,初步引导建立产品丰富、结构合理、基础扎实、发展均衡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体系,积极建设体育赛事城市(镇),推出具有较大知名度的国际国内品牌赛事,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体育竞赛表演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赛事活动,打造品牌赛事。

1.精心打造丝绸之路品牌赛事。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创新赛事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营模式,打造格尔木方程赛车赛事城项目,提升玉珠峰登山、玉珠峰跑山赛、戈壁沙漠汽车越野赛等特色体育项目及篮球、羽毛球、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等赛事的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打造丝绸之路体育品牌赛事。支持体育竞赛表演组织机构与国内、国际体育组织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国内、国际品牌赛事与城市良性互动、共赢发展。(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

2.大力扶持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元旦环城健步行”“全民健身日”“民间传统射箭比赛”等群众体育活动和武术、足球、户外运动等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赛事活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力量参与全民健身,探索社会组织承办竞赛活动的新途径,创新办赛模式,提高全民参与程度。鼓励加强体育赛事品牌创新,打造格尔木赛事品牌、行业品牌。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完善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培养青少年运动技能,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园体育赛事活动,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加大残疾人服务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优秀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力度,融合发展残疾人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参加省内外体育赛事。(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局)

3.积极承办国内及省州知名品牌赛事。依托格尔木独特的自然资源,利用登山、赛车等职业赛事影响力及市场,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在职业赛事季前、季后积极争取承办国内及省州专项赛事邀请赛,聘请专业运动员和赛事运营人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营造职业赛事环境,培育、发展职业赛事。组建户外徒步、羽毛球、汽摩、青少年足球、篮球等体育行业协会,推动教练员、运动员向专业化发展,充分发挥俱乐部作用推动全市专业赛事发展。加大青少年体育赛事投入,承办青少年足球、篮球等项目赛事,加强与兄弟省市的合作,健全完善“请进来、送出去”培养体系。(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积极培育鼓励社会个体投入冰雪体育项目。引导鼓励扶持社会资本进入冰雪体育项目,建设冰雪体育项目设施,开发冰雪体育产品,提供冰雪体育项目服务,拓宽冰雪体育项目融资渠道,进一步推进打造五子湖冬季冰雪体育项目,逐步推行“青少年上冰雪”和“校园冰雪”计划,提高冰雪项目在青少年群体中的普及度和参与度。(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

(二)培育市场主体,优化市场环境。

1.支持企业发展。扶持和培育有自主品牌、比较优势、竞争实力、专业化程度高的赛事运营企业,培育各类中小微体育竞赛表演企业。支持健身服务实体连锁经营,重点扶持发展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等领域的中小微体育企业。利用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孵化培育创新型体育企业,努力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其市场主体作用,推动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化、实体化发展,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赛事运作体系,加快培育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和体育中介组织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引导和支持各类体育竞赛表演运营机构参与行业管理、提供服务,构建赛事策划、运营、服务、营销、推广产业链,形成吃、住、行、购、游配套支撑体系,延伸赛事利润链条,扩大赛事带动效应。(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鼓励创业创新。支持大众创业,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探索“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支持有条件的院校设置体育竞赛、体育产业专业和课程。发挥行业协会带动作用,建立健全体育赛事志愿者团队和等级评定制度,加大教练员、裁判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支持退役运动员、大学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等参与体育竞赛表演创业,建立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平台和体育竞赛表演人才库。(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共青团格尔木市委、市教育局、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促进体育消费。推进“赛事+”模式,以热点赛事为依托,促进体育竞赛表演与文化、旅游、教育、商贸、农业、互联网、康养等产业跨界融合发展,鼓励承办赛事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提升赛事消费意愿。支持对现有体育场馆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体育公共服务设施,盘活场馆资源,提高使用效益。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研究制定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的办法,支持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及机构提供多元化的体育产品和服务。(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4.引导体育消费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倡导每天锻炼1小时,创新健身活动形式,引导广大群众爱好健身锻炼,掌握1项以上体育技能,形成体育消费习惯。以足球、篮球、乒乓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和冰雪运动赛事为重点,加大体育消费向赛事消费的倾斜力度,鼓励各类媒体播出体育赛事节目,吸引更多群众观看体育赛事,普及运动项目文化和观赛礼仪,充分利用各类社交平台促进消费者互动交流,提升体育消费意愿,强化消费意识培养,引导体育竞赛观赏。发展健身休闲消费,形成新的消费热点。优化消费环境,健全赛事门票市场化机制,依法严查、打击倒卖门票等违法行为。优化彩票品种结构,健全风险控制措施,引导彩民理性购彩。(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三)优化产业布局,打造发展平台。

1.培育产业品牌。鼓励企业赞助体育赛事,开发体育无形资产。壮大体育竞赛表演企业主体,打造广告、印刷、健身服务等市场营销创新运营平台,积极培育竞赛产业品牌。利用交通体系、文化旅游、餐饮娱乐等基础服务设施,推动竞赛产业品牌化发展,延伸体育竞赛产业链条。争取国家、省州对全市体育发展建设支持力度,以体育项目为载体,以健康养生为目标,结合旅游、康养等方式大力发展康体型小镇培育。(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

2.健全标准体系。对全市群众参与面广、发展速度较快的武术散打、玉珠峰登山、汽车摩托车等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残疾人体育赛事,研究制定办赛指南、服务规范和参赛指引等标准,明确体育赛事开展的基本条件、规则、程序和各环节责任部门。支持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修订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全市实际的体育竞赛表演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3.构建交流平台。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及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有关部门支持,加强与相邻省市的联系沟通,大力开展以足球、篮球、羽毛球、射箭、摔跤、汽摩等项目为重点的体育竞赛表演交流活动,广泛传播格尔木体育文化,对外讲好格尔木体育故事。(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

4.发展竞赛表演产业。鼓励扶持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企业为主体,旅游、交通、餐饮等为支撑,广告、印刷、现场服务等为配套的产业主体。鼓励企业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推动产品和技术创新,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规范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服务体系。大力倡导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发展体育培训俱乐部和体育培训营地,举办体育冬、夏令营,拓展和延伸体育培训,扶持培育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链条。引导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器材弓箭制作,枸杞,藜麦等特色产品作为运动食品拓展企业制造业务,结合体育服务升级开拓市场,打造产品品牌,通过管理输出、连锁经营等方式,推进新型转播技术、安全监控技术、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提升赛事报名、赛事转播、媒体报道、交流互动、赛事参与等综合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5.促进体育竞赛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依托全市民族体育赛事丰富的文化内涵,持续挖掘少数民族特色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格尔木地方特点,体现格尔木文化的品牌赛事,推广射箭、赛马、博克、背嘎、押加等民间传统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产品开发,传播体育文化,支持举办各类体育展会、表演赛、联谊赛、邀请赛等赛事,做到体育赛事进景区、进乡(镇)村。打造汽车摩托车、户外徒步等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项目、精品赛事,开发运动休闲体验游、品牌赛事观摩游、景区度假康体游、极限挑战探险游、高原民俗体育游等,加强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内部协调配合机制,成立发展竞赛表演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政策配套文件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深化改革创新,转变工作方式,加强监督评估,提供精准服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和部门自由裁量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对于举办商业性和群众性赛事相关的审批事项,相关部门不得要求赛事主办方提交体育部门的审批材料。对确需保留的安全许可以及道路、空域、水域、无线电使用等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建立覆盖体育竞赛表演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和参赛人员的行业信用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坚持公平竞赛,树立良好赛风。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

(三)完善相关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推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充分运用彩票公益金、基金、债券、产业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以资助、贴息等方式对相关项目给予必要资助。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效益的评估、检测和考核。(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格尔木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四)强化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权投资、项目贷款、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体育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或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积极推进银体融合,探索开发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格尔木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格尔木市支行、海西银监分局格尔木监管办事处)

(五)落实税费政策。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和其他体育企业、体育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学校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使用价格执行,其他体育服务企业按一般工业价格执行。(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给予用地支持。在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发展用地供应,居住区在规划建设时应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配套体育健身设施用地,对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保障。对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体育场(馆)等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经批准拆除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按照规划要求择地重建,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迁建工作应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场(馆)等,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用地方面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七)加强人才保障。依托省级相关高等院校、市职业技术学校、群众体育指导服务中心(体校)等,多渠道培养培训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努力在赛事筹划、运营管理等方面完善专业体育人才队伍。鼓励体育教师、退役运动员和有体育训练经历的人员从事竞赛表演产业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对群众竞赛表演活动的服务和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文体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共青团格尔木市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2019-2025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8010005 青ICP备16000246 格公网备 63280102000002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邮编:81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