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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担当 抓好工作统筹 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14 09:13:39
发布单位: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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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履职尽责,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攻坚克难、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8亿元;完成公路客运量41.99万人,公路客运周转量13180.9万人公里,公路货运量2050.84万吨,公路货运周转量349408万吨公里,公路客货总周转量350726万吨公里;民航运输起降3082架次,民航旅客吞吐量258144人次,民航货邮吞吐量1878.6吨。

党的建设继续加强。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学习计划;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讨论,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开展集中学习35次。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研究、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把作风建设延伸到8小时外,签订了廉政提醒函、服务承诺书等廉洁承诺书300余份;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学习和研讨交流,全系统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对照方案、“推、拖、怕、贪”四个方面和格尔木干部中存在的五种典型问题认真梳理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做到用活动促进工作,在工作中体现活动成效,实现两不误、两促进;开展提醒约谈、集体约谈10次。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回复工作,2020年办理信访6件、网络舆情196件。

重点项目有序推进。2020年实施鱼水河道路、城南片区十一路、十二路、巴音路、乌兰东路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3个,农村公路“补短板”、夏日哈木镍钴矿公路、野牛沟至瑶池防护治理工程得等6个农村公路项目、格尔木市综合客运枢纽站1个交通场站建设项目。

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充分利用行业优势,在运营的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站场LED显示屏上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在公交车厢内张贴宣传贴;同时通过单位微信群、公众号等及时发布疫情防疫相关工作信息,做好单位内部疫情防疫宣传工作。三是配合相关单位在三个检疫检查站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安排工作人员配合火车站、机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协调相关车辆,确保应急运输。四是指导全市客运场站、运营单位、客运企业按照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督促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班线客运对营运车辆进行严格的消毒措施,规范设置留观区,完善发热乘客移交预案,加强司乘人员自身防护,做好乘客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工作。五是全面推进复工复产,配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外来89名复工人员返岗转运工作;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不误。七是加强内部管控,扎实开展系统内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格人员基本信息摸排工作。

扫黑除恶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组织部署坚强有力。2020年召开4次工作推进会、4次领导小组会,制定《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类”工作方案》《格尔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主动对标对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是专项整治扎实有为。重点打击“黑车”、超限运输车,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执法车辆410余台次,检查车辆3000余辆,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3起,处罚金额39万元;查处违法违规出租车36起,处罚金2.84万元;共检测车辆52万余辆,查处超限车辆111辆,超限率为0.02%。三是宣传引导落地有声。充分开展机关内部和行业领域宣传,利用机关、公交车LED显示屏、出租车顶灯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口号及举报投诉电话,采取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利用印刷宣传册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四是长效机制推进有方。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先后制定出台了重点领域强力推进、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管理、工作联络、信息报送、督办考核等11项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三书一函”工作台账及跟踪问效登记表,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专项斗争长效常治。

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重要节日期间共发客运班车414班次,安全运送旅客0.6319万人次,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无旅客滞留现象发生;出动执法人员397人次,检查企业135家次,查处安全隐患57处,现场整改37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6家,停业整顿4家,整改率96%;抽查“两客一危”运输车辆2996台次,查出超速、行驶轨迹不完整、恶意屏蔽卫星定位信号等违法违规车辆3台、处罚3台次。同时,落实公路建设、公路养护、道路运输等领域安全应急保障、应急值守工作职责,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推进。

创建“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部级示范点。以我市被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列为全国167个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为契机,我局拟定并上报市政府出台了《格尔木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健全县乡农村公路养护机构、落实人员资金、明确县乡村三级管养责任、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及我市“四好农村路”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广泛开展宣传,设置公益广告标语1200余条,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内均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创城公益广告。实施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提升工程,对市区柴达木路、昆仑路等5道路老旧公交站台进行了提升改造,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在有条件路段充分利用非机动车道,新建全港湾站台18个、半港湾站台44个合计62座公交站台(亭)并全部亮化,增设LED宣传屏。对市区21条道路老旧标线重新施划,施划1200个停车位,在3个人流量较大的十字路口安装发光道砖及智能语音提示柱,累计完成投资2086万元,极大地改善了我市公共交通运行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同时,组织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城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全市创城工作。

脱贫攻坚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制定了《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方案》《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补针点睛”工作方案》,圆满完成了扶贫领域农村公路补短板工程建设项目,实现行政村公路通畅率、班客车通达率两个100%。坚持开展春节等重大节日上门走访慰问制度,开展“送温暖”“献爱心”走访慰问,为我局帮扶的脱贫户送去慰问物资共计8371.49元(折合人民币)。

为民服务成果显著。一是为满足我市群众多元化出行方式需求,经我局积极对接沟通,2020年新开通格尔木至北京、上海(夏秋航季)、成都航班,格尔木至西宁航班增加班次。目前我市居民可乘坐飞机前往西宁、北京、郑州、拉萨、杭州(夏秋航季)、成都、西安、上海,大大缩减通行时间。二是为减少出租车空驶率、方便市民出行,积极沟通滴滴网约车平台,该公司在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无偿提供网约车平台让全市1187辆出租车加入,既为群众增加了出行方式,也为出租车司机拓宽了收入渠道。三是开通城市公交线路7条、城乡公交专线5条,全市4个乡镇通客车率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100%;为方便老年人出行,我局与相关单位联合出台优惠措施,明确我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可免费乘坐公交车120次。

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但还存在具体推动落实中还存在个别项目资金短缺、融资难度大,运输服务水平和效率不高,交通基础设施总量仍不足、路网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和提高等问题。

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十四五”,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助力格尔木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以重点工程项目为抓手,不断推进陆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协调推动国省公路干线建设,优先开展格尔木境内骨干线路规划建设。协调推动国家铁路建设,重点推动格成铁路、格大铁路、西格高铁建设,形成以格尔木为中心的连通中国西北、西南的铁路网。继续加强对接沟通,加大西海南路、南海西路、人民路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力度。加快资源路、旅游路和产业路建设,加快农村路网提档升级,强化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出行要求。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对交通运输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享有更便捷的交通运输,获得更加公平、更有效率的交通服务。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交线路,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高效顺畅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交运营网络。严格规范出租汽车经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巡游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快推动格尔木综合客运枢纽场站建设,提升和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中心枢纽功能。

加强行业管理,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持续加大打击非法营运、超限治理、非法改装、路域环境整治等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路域环境、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案件的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按照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意识,抓好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季节性、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运输企业监管、客运安全管理、危桥、险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检查对象,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抢安置工作。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岗位技能及业务培训,分批次组织集中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执法业务水平,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并全面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实行“阳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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