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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9 16:37:50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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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格尔木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龚国庆    副市长

副组长:杨庆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朱祥福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李洪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甘海权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晶晶    市教育局副局长

田永康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进良    市民政局副局长

宋瑞兵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  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昌明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樊红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乌兰夫    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钟光霞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李  敏    市审计局副局长

祁学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姜素华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菊连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候学峰    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文斌    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世朋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巴特尔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许  平    国家税务总局格尔木市税务局副局长

王庆林    中国人民银行格尔木支行副行长

周西洋    海西银保监分局格尔木监管组副组长

二、工作机构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陈进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设联络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组织、统筹指导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制度的实施工作;对各级部署或交办的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贯彻、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常态化。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督促落实;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社会救助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实施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对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和整改;负责联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会务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替补,不另行文。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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