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海西州财政局、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西政财库字[2021]7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目录730号附件.pdf
州转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