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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文化馆在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中被文化和旅游部评定为二级文化馆
发布时间:2021/12/10 18:37:06
发布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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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文化馆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文化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安排,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根据馆舍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数字化服务能力等等级必备条件,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全省有51个文化馆参加了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其中18个文化馆分别被确定为一二三级文化馆,一级馆3个、二级馆2个、三级馆13个。格尔木市文化馆在此次评估定级中被文化和旅游部评定为“二级文化馆”。    

文化馆评估定级是衡量文化馆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评估定级工作每4年进行一次,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旨在通过评估,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的作用,充分发挥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除对文化馆馆舍建设、数字化服务能力等等级必备条件进行评估外,业务建设、服务效能、保障条件、改革创新等也列入评估范围。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格尔木市文化馆把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作为文化馆事业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大契机,在《评估细则》下达后的第一时间,组织评估定级工作负责同志、评估定级工作骨干参加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专题网络培训,认真学习标准解读,针对本次评估标准中的重点内容进行解析,认真梳理展览、文艺活动、讲座、培训、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活动资料,完成评估数据上报工作。同时组织在线上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完成群众调查问卷600余份。

 格尔木市文化馆1958年建馆,1999年,格尔木市博物馆成立,与文化馆合署办公,公益性对外开放。近年来,格尔木市文化馆不断完善优化各个功能室,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管理、团队建设和公共文化品牌建设。每年组织各类群众文化活动80余场次;搭建群众文艺展示平台,组织书法、美术、剪纸等群众展览;实施文艺辅导常态化,每个乡(镇)、社区均配有文艺辅导员或联络员,辅导、协助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每年举办免费开放艺术类公益培训班4开设美术、声乐、舞蹈(少儿舞蹈)及其艺术培训班,年培训学员600余名组织辖区乡镇、社区文艺骨干集中培训班4馆内下设有民间文艺团体3个,馆办老年艺术团常年开展活动乡镇、社区文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民间文艺团体蓬勃发展,实现了乡镇、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的自主化、常态化开展;2019年底完成格尔木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构建了格尔木市文化馆与4乡镇文化站联动的文化服务网络,有效促进乡镇文化的发展实现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共建共享2013成立格尔木市文化志愿者服务总队2014年被评为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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