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文化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18:55:19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
来源:
浏览量: 110707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格尔木市2022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文化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31日


格尔木市2022年春节元宵节文化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推进公共文化共建共享,丰富活跃全市各族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文明、和谐、共享的节日氛围,确保全市各族群众度过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元宵佳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贯彻落实《青海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结合省州市全委会确定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传统节日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的载体作用,大力弘扬昆仑文化、地域文化及优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以特色鲜明、氛围浓厚、精彩热烈的文化活动,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化自信,鼓舞各族群众砥砺初心、奋勇前进,增强干事创业的凝聚力,深刻感受到“文化乐民,文化育民”好政策。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2022年春节、元宵节各项文化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市春节元宵节期间文化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玉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树文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青  排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李  明    东城区行政委员会主任

王世贞    西城区行政委员会主任

郭贵恩    察尔汗行政委员会主任

张得财    市财政局局长

毛永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宏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田永康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平    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洪伟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袁志毅    格尔木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王树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格尔木市2020年春节元宵期间文化活动有关事宜的沟通衔接工作。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行文。

三、活动内容

(一)“筑梦冰雪·相约冬奥”冰上主题系列活动

时    间:2021年12月18日—2022年2月

地    点:市旅游集散中心

主办单位: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省冬季项目和户外运动管理中心、市文体旅游

广电局

协办单位:市体育总会、市群众体育指导服务中心、市旅

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浪漫冬季冰上冬令营竞技活动

时    间:2021年12月—2022年2月

地    点:新区冰雪大世界

指导单位:市群众体育指导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市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昆途旅行社有

限公司

(三)“迎新春”棋牌比赛

时    间:2022年1月

地    点:市体育馆

主办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市群众体育指导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格尔木市旷宇象棋协会

(四)2022年“迎双节”格尔木市书画作品展

时    间:2022年1月

地    点:市文化馆美术展厅

主办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市文化馆

(五)迎新年送欢乐下基层文艺演出

时    间:2022年1月

地    点:郭勒木德镇、唐古拉山镇、大格勒乡、乌图美

仁乡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演出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六)笔墨生香“迎新春·写春联·送祝福”活动

时    间:2022年1月19日—1月20日

地    点:市图书馆一楼大厅

主办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市图书馆

(七)“和谐之春”2022年格尔木春晚

时    间:2022年1月15日

地    点:石油影剧院

主办单位:市委、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文体旅游广电局

演出单位:西宁艺术剧院有限公司

(八)精品文艺儿童剧目演出

时    间:2022年1月16日

地    点:石油影剧院

主办单位:市委、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文体旅游广电局

演出单位:西宁艺术剧院有限公司

(九)“赶大集·办年货”活动

时    间:2022年1月20日—2月15日

地    点:旱码头·1960美食商业街、全市重点商超

主办单位: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格尔木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十)欢乐“闹元宵 猜灯谜”活动

时    间:2022年2月

地    点:市图书馆一楼大厅

主办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市图书馆

(十一)查干萨日祭火节

时    间:2022年1月25日

地    点:郭勒木德镇

指导单位:市文化馆

主办单位:西城区行政委员会,蒙古族文化发展促进会

(十二)2021年藏历新年文艺演出

时    间:2022年3月3日

地    点: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

指导单位:市文化馆

主办单位:东城区行政委员会,唐古拉山镇人民政府

(十三)彩灯展示活动

时    间:2022年1月30日—3月4日

地    点:相关地点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文体旅游广电局、

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格尔

木供电公司

工作职责:

(1)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2022年灯展规划、方案设计、招投标、安装负责落实大型彩灯展的整体巡护工作;

(2)文体旅游广电局配合灯展方案的论证、文化元素设计融入等工作;

(3)公安局负责相关公众聚集场所治安应急预案;

(4应急管理局协助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大型彩灯安装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5)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灯展期间聚集场所安全消防工作;

(6)格尔木供电公司负责制定2022年灯展电力保障子方案,按要求提供主线电缆、电力接通等保障工作。

四、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高品质文化生活,为地区发展聚集民心、鼓舞士气,认识活动的重要性,让广大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全新的文化形式,展示全新的精神风貌,构建“和谐格尔木”“文化格尔木”营造欢乐祥和、团结奋进的文化氛围。

(二)节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有关措施,严肃财经纪律,本着“勤俭节约、安全稳定”的原则,以花钱少、效果好为目标,注重文化惠民、文化亲民,突出地方特色,推进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繁荣健康发展。

(三)保障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组织理念,将安全摆在首位。各相关单位要配合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认真排查安全隐患,采取严密防范措施,严禁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四)疫情防控。要审慎举办大型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各分项活动疫情防控活动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方可开展。要紧盯疫情变化,充分做好风险研判,及时采取推迟、延期或取消举办有关活动等措施,切实巩固好全市“零疫情”平稳局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2019-2025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8010005 青ICP备16000246 格公网备 63280102000002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邮编:81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