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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凭借力 护航助远行 ——格尔木市纪委监委2021年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2/02/18 08:56:36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
来源:格尔木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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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委、上级纪委及市委部署要求,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政治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持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加强新一届纪委监委班子队伍建设,抓好机关建设,夯实乡镇街道纪委基础设施及队伍建设。市纪委2021年度荣获海西州纪检监察机关先进集体,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新气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政治监督净生态

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攥指成拳、聚焦发力,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有力推动了格尔木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监督的核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就要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

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始终聚焦“两个维护”,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开展专项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紧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制定下发《关于贯彻省委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为21项主体责任、24项监督责任工作清单,将管党治党责任落深落细落到位。

聚焦主题党日,开展“巾帼心向党、奋斗新征程”、春节走访慰问退休党员及老党员、学雷锋志愿活动等主题党日活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加大各类民生问题治理力度。与党建联合共建单位开展“铭记百年党史凝聚奋进力量”暨党建联盟集中授课活动、深入联点单位(宝库村)开展“四必访”及志愿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党史学习教育情景剧《追随》。建立“流动图书站”,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引领全体党员干部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营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紧盯派驻难题,聚焦监督常态。根据省州纪委监委安排部署,结合格尔木实际,制定《格尔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一对一”循环式监督试点工作方案》。紧盯能力提升,聚焦队伍建设。把提高政治能力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的第一位,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领导带头学、联点共建学、专题研讨学,依托乡镇街道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以案带训”和跟班轮训工作,以学带练,以练促学,不断打造“打铁必需自身硬”“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铁军。

反腐惩恶扬利剑

正风反腐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市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近距离、常态化、全覆盖监督格局逐步形成。全面掌握干部廉政情况,动态更新廉政档案,及时回复廉政意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的效果持续增强。优化派驻监督领域,细化派驻组监督清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派驻监督优势充分彰显。深化巡察监督,制定巡察成果运用办法,健全协作配合制度,建立未巡先改机制,巡察利剑作用有效发挥。组建廉情监督队伍,加强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监督触角向基层全面延伸。

坚持高压惩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

做实以案促改,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制定《关于贯彻省委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形成21项主体责任、24项监督责任工作清单,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结合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对信访举报较多的部门,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监察建议书11份,围绕完善体制机制、做好用人管人方面提出整改建议。抓牢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在做好受处分人员整改工作的同时,督促该单位完善体制机制,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强化警示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用“片中人、片中事”警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营造“三不”一体推进的浓厚氛围。将军楼公园被省纪委监委命名为“青海省廉政教育基地”,为我市廉政教育注入新的活力。

担当作为赢民心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是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梳理27个专项治理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式领办。

聚焦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关于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监督执纪工作具体措施》,发挥“为民村级微信群”作用,公开村务事项1500余项,政策咨询回复2000余次,选派优秀选调生驻点乡镇累计走访750户3084人,确保每一个涉农资金和项目都能助力乡村振兴。

聚焦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向全市56家单位印发工作提醒函,对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聚焦医保基金监管,对57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检查,追缴医保基金8万余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17次,完成15家重点排污企业、53家一般企业、45家医疗机构环境执法检查。

聚焦“一卡通”推进落实,制定印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监督检查重点,截至2021年12月15日,财政资金发放率100%、使用社保卡资金发放率85.10%、激活率99.60%。

聚焦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对教育、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保健品市场乱象、执法、司法、医疗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设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印发《工作提醒》,督促加强与相关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有效推动相关工作持续开展,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

同时,市纪委监委同步跟进监督,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边整治边总结,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管长远。

成效显著促发展

市纪委监委坚持守正创新,推进纪检监察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开展派驻监督试点工作。格尔木作为试点地区率先在全省先行开展“一对一”循环式监督工作,自2021年11月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不断加强实践探索,拓展监督工作理念,发挥派驻“探头”全天候、近距离的“前哨”作用,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市纪委监委制定《格尔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一对一”循环式监督试点工作办法(试行)》,紧扣13类监督清单进行监督检查,坚持边查边督边改,对5个驻在单位通过“看、谈、察、研、督”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并反馈问题64个,梳理驻在单位存在的难点、卡点问题34个,全方位深层次为驻点单位开展政治画像。

全面完成基层“两化”建设。2021年以来,市纪委监委以“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作为”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大力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通监督全覆盖“最后一公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21年投入“两化”资金358万元购建4个乡镇5个街道纪委办公场所及办公办案设备,协调解决办公经费3—5万元/年,选优配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28名,编印《格尔木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制度》6大类135项,在市级层面打造了“六有”“六化”“三推进”工作模式,有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走在了省州前列。“两化”全面建成后,乡镇(街道)纪委积极发挥作用,部分乡镇纪委实现办案“零突破”。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要求新作为。新的一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肩负起党内监督的神圣职责,铸剑魂、砺剑锋、凝剑势,持续巩固反腐惩恶压倒性态势,奋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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