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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21 14:54:14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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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于理解规划内容,更好贯彻实施并开展有关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依据省、州、市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按照《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省、州“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要求,开展《格尔木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目标、重点和主要任务,指导全市科技创新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规划》编制工作于2020年3月启动,由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编制,经文本编制、初审、征求意见、评审四个阶段。《规划》编制过程中先后向全市各相关单位及专家征求意见,共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46条,已全部采纳。2021年8月23日,召开评审会议,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规划》编制规范,框架结构合理,目标任务明确,符合规划编制要求。规划总结了格尔木“十三五”期间科技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十四五”科技发展环境,提出了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对进一步推进格尔木市科技创新发展工作具有指导意义。2021年12月5日,在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召开了《规划》专题会,相关部门对此规划未提出修改意见。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6章。

第一至四章,通过回顾“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取得的成效,在分析“十三五”科技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十四五”科技发展环境的基础上,提出了“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五章,主要任务。这一章是“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的主要工作内容,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围绕构建和延伸循环产业链条,采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联合攻关、揭榜挂帅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攻关制约我市产业创新发展的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物等关键核心技术。通过“推动科创交流合作,加强重点项目引导;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加大成果转化力度;搭建科技创新载体,提升创新能力水平;加大梯次培育企业科技创新主体的力度”四大主要任务。“盐湖化工产业重大科技专项、清洁能源技术重大科技专项、新材料产业重大科技专项、特色生物新技术重大科技专项、社会及民生改善重大科技专项”五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科技服务发展促进行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行动、科技合作交流强化行动”四大科技行动和重点项目表来支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六章,保障措施。从“落实规划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科技创新管理工作、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五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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