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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22 14:56:52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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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于理解规划内容,更好贯彻实施并开展有关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格尔木市深入践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实“三个最大”省情定位,持续推进“一优两高”战略,加快推进全省副中心城市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五年。按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青海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海西州“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格尔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总体部署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组织编制《格尔木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过程

“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安排部署阶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格尔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委托青海兴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课题组,研究制定《格尔木“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二是规划调研阶段。围绕规划的重点任务,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多次工作推进会议,规划编制团队多次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开展精准对接,为科学编制好《格尔木“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供了依据。三是规划文本起草阶段。2021年3、4月分别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划(第三次征求意见稿)》《规划(第四次征求意见稿)》,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局规划建设科等相关单位及科室召开征询意见会,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规划(初稿)》。于2021年4月,向市自然资源局、市农牧局等24家单位征询意见,收到书面意见复函23份,修改意见5条,经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评审稿)》。2021年7月,组织召开终审会,邀请专家及市属相关单位对《规划(评审稿)》进行终审论证,规划通过审查后,修改形成《规划(审定稿)》。于2021年12月13日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规划范围

《规划》为综合交通运输领域的专项规划,包括公路、铁路、民航、管道等主要交通运输方式。规划涉及各层级交通,公路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资源路、旅游路,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和地方普通铁路,民航包括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管道包括原油管道、成品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本规划范围为格尔木市全域及相邻省内周边区域,包括5个街道、2个镇、2个乡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茫崖市、大柴旦行委、都兰县、玉树州等毗邻区域。

四、主要内容

本《规划》分为总论、发展基础、发展机遇、发展要求、规划方案、发展任务、生态保护、保障措施八个章节。

第一章总论,包括规划背景、规划对象、规划范围、规划依据;主要阐述本《规划》是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在交通领域的细化和落实,科学编制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和投资,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建成交通强国、构建格尔木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重要保障。

第二章发展基础,包括社会环境、综合交通发展基础、存在的问题;主要总结了“十三五”时期交通运输标准化发展成效,分析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标准化工作面临的新要求。

第三章发展机遇,包括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发展需求;格尔木市综合交通发展形势重点基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进国际陆港建设形成“一带一路”重要支点、建构青海副中心城市形成区域交通一体化、实现交通强国目标加快构建全国交通枢纽、助力乡村振兴建成更美四好农村路、创新产业融合形成优质互动循环、实现节能减碳推进绿色文明交通、依法治理形成更加安全交通网络等方面;发展需求重点基于强化大通道建设、实现快速互通,强化交通服务设施建设、实现适应性运输服务能力,强化顶层设计、实现多元化交通方式紧密衔接,强化基础网建设、实现交通服务均等化,强化智慧交通建设、实现智享高品质服务,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实现和谐文明交通环境,强化交通治理能力、实现安全运输服务持续升级,强化人力纾解方案、实现交通全过程专业化管理。

第四章发展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以《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为行动指南,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开放和创新融合发展,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通过持续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和功能,更加全面高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快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以铁路为主干、以公路为基础、充分发挥民航优势,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格尔木市成为“一带一路”青海向西、向南开放的全国性交通枢纽和国际陆港枢纽。强化交通作为发展先行官的支撑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第五章规划方案,包括通畅多元立体的综合运输走廊带、覆盖全面的现代化陆路运输通道、快速便捷的城市绕城环线、功能健全的综合立体交通枢纽、安全可靠的基础交通网络;积极构建格尔木市综合交通6个廊带、12条陆路运输通道、1条绕城高速环线和5座综合交通枢纽的新交通格局,即“6、12、1、5”综合交通布局。积极构建大枢纽、搭建大平台、建设大通道、培育大市场,以枢纽支撑、通道引领、衔接高效、辐射带动的交通枢纽推进国家陆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综合交通物流能源枢纽城市建设,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打造国家西部重要的物流集散地,打造进疆入藏战略性交通门户和面向“一带一路”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为建设全省副中心城市,西部地区重要的开放型城市创造交通条件。

第六章发展任务,包括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交通枢纽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水平、投资需求;建成以高速公路为骨架,普通国省干线及快速通道为支撑,农村公路全面覆盖的公路网,全面实现“高速干线快速通达,矿区景区特色农牧区深度通畅,公路与铁路、机场、城市道路衔接顺畅”。整治融合、提升现有乡镇汽车站点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农村招呼站、候车亭、停车港湾建设。积极谋划推进在综合客运枢纽站、航空运输枢纽站、公铁运输枢纽站之间的BRT系统建设。实现“内通外联、快速衔接”的综合出行交通格局。加快推动格尔木市综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向综合立体、结构优化、资源集约、衔接高效、互联互通方向发展,推动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一体化管控,确保交通运输体系在全天候情况下均有较好的系统安全性,防范好系统风险和区域风险,提升综合立体交通网的韧性。

第七章生态保护,包括生态环境敏感点、环境影响目标、环境保护对策建议;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加强自然修复,严守生态红线,针对特殊地自然条件和荒漠化的生态环境,对镇域、路域、矿域生态环境常抓不懈,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问题导向,把环境保护融入格尔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切实保护原始生态环境,创造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八章保障措施,包括争取政策支持、加强规划对接、强化资金保障、深化体制改革、加强监督考核、生态保障同步、人才智力支撑。健全公益性交通设施与运输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土地、投资、补贴等组合政策支撑保障。统筹协调发展,加强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管道等各种交通方式专项规划、省交通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发挥综合交通网规划引领作用。主动争取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加大政府投资对公路、铁路、航空等绿色集约运输方式的支持力度,形成稳定的交通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按照规划具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强化考核,建立健全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和污染治理。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加强重点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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