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于理解规划内容,更好贯彻实施并开展有关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服务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对深入实施“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格尔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服务业发展工作的有关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格尔木“十四五”时期服务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过程
“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安排部署阶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格尔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委托陕西西部区域经济研究院成立课题组,研究制定《规划》。二是规划调研阶段。围绕规划的重点任务,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多次工作推进会议,规划编制团队2次深入各乡镇、部门开展精准对接,为科学编制好《规划》提供了依据。三是规划文本起草阶段。2020年3月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3月24日向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等23家单位征询意见,收到意见复函17份,修改意见7条,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市属单位意见征询会,根据书面意见及征询会意见进行了初次修改完善,形成《规划(初稿)》。于2020年5月22日,组织召开初步审查会,邀请专家及市属相关单位对规划进行了评审,规划通过审查后,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评审稿)》。2021年8月13日,组织召开终审会,邀请专家及市属相关单位对《规划(评审稿)》进行终审论证,规划通过审查后,修改形成《规划(审定稿)》,于2021年11月9日再次向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办公室等14家单位征询意见,收到意见复函13份,修改意见9条,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送审稿)》。于2021年11月17日经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四个扎扎实实”为总纲,以“四地建设”为统领,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大力发展“四种经济形态”,融入创建“五个示范省”,深度践行“四州战略”,着力建设“五个新海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和生产性服务专业化发展,大力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相适应、与产业发展相融合、与城市发展相配套的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有力支撑格尔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
发展思路。紧扣《青海省加快培育新型消费的若干措施》《关于推动青海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贯彻落实格尔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全省副中心城市”定位,坚持“提升存量、引入增量、创新升级、规范发展”16字方针,提升发展商贸服务业、文体旅游业、居民服务业、教育培训等“四大”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会展、信息服务、节能环保、金融业等“六大”生产性服务业,着力实施六大行动计划,深化服务业数字化改造,培育多种经济发展形态,塑造“格尔木服务”品牌。
发展目标。服务半径延伸、服务功能提升和内部结构优化取得新进展,建成我国向西开放商贸物流服务中心、我国西北地区服务业发展高地和甘新青藏川五省接壤区现代服务中心,提升“格尔木服务”在西部地区、全国乃至国际的影响力。“十四五”期间,格尔木服务业增加值平均增速在7%以上,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38.5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以上,较2020年增加3个百分点,占海西州服务总产值的70%以上。
四、服务业发展路径
《规划》提出从三个方面,提升服务业发展。
深化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服务业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催生新产业、创造新需求,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扩大对外开放合作。紧扣青海省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加快格尔木国际陆港和保税区建设步伐,积极推进跨境电商建设,打造国际物流通道枢纽,搭建面向南亚、中亚的国际物流出口基地,重点辐射西藏、新疆、尼泊尔等区域性国际物流出口,打造“一带一路”开放的枢纽节点城市。
推进服务业供给侧改革。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增加服务业有效供给。紧扣满足大众新需求、适应消费结构升级新需要,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为突破点,创新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深化服务业改革创新,着力推进现代物流、商务会展、家政服务等一批现代服务业试点示范工程。
五、服务业发展的重点
现代物流业。围绕建设“区域性大宗物资集散中心”和“物流业创新发展”两个主题,整合物流资源,建设格尔木南郊综合物流园区和格尔木国家陆港两大平台;把握物流发展应用趋势,围绕物流智慧化、绿色化、标准化、供应链协同化发展,构建高端增值、智慧互联、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物流产业体系。力争到规划期末,格尔木市货运量、物流作业量、社会物流总额达到3000万吨、8000万吨、900亿元,培育一批物流A级以上企业,建成全国智慧物流示范基地、区域性大宗物资集散中心,打造进疆入藏战略交通门户、面向“一带一路”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
文体旅游业。全面盘活全市旅游文化体育活动资源,在深入推进全域旅游、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发展的同时,积极推动文、体、旅深度融合,培育和打造“山宗水源格尔木·高原梦幻盐湖城”品牌,将格尔木建设成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青藏高原文化旅游集散中心和青海西部精神文化实践高地。到2025年,格尔木市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887.78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46.59亿元。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全市形成10分钟健身圈。
商贸服务业。以“增加服务有效供给、扩大服务消费需求、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为核心任务,推进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等产业提档升级;积极发展“互联网+服务业”,催生服务新业态;积极发展汽车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美容健体、消费体验、文化时尚、健康管理、养生服务等业态;整合发展商业街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持续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扩大服务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力争到规划期末,改造及新建1—2条特色街区,新增商业综合体1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增速保持在6%以上,建成海西州商贸服务中心。
科技服务业。以提升格尔木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为核心,发展基础研究、试验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工程咨询等科技服务。实施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工程,强化农牧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积极构建研发创新体系、升级孵化器功能、打造“众创空间”,搭建研发孵化平台、培育科技型企业,不断提升格尔木市科技研发和服务水平。力争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5家,建成一批科创基地、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技术研究基地,建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级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基地。
商务会展业。以格尔木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青海省副中心城市、青藏高原区域性中心城市为契机,大力发展商务会展业,重点发展会展产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和其他商务服务,积极推进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商务会展各领域的融合应用,促进商务会展规范化、高端化、集聚化、精细化、智能化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市商务会展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到2025年,格尔木会展品牌全国知名,培育供应链管理服务业限上企业1—2家,财务类、法律类、咨询类、中介类等业态蓬勃发展。
居民服务业。以规范化、专业化、智慧化、便利化、品质化为导向,推进以社区商业、餐饮、家政、养老、托幼、快递、维修、美容美发、殡葬、婚庆等为主的居民服务业发展,加快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居民服务体系。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格尔木“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覆盖31个社区,格尔木积极创建国家家政服务业领跑者试点城市,培育国家居民服务示范企业5家以上。
信息服务业。全面推进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引导三大通讯运营商加快5G应用基础设施布局。重点发展面向工业的资讯服务、软件开发和信息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以质量追溯、智能生产等为主的数字农业,积极培育新兴信息服务业。到2025年,信息服务业的业态逐渐多样化,信息产业的经济增加值保持高速增长,新增规模以上信息服务企业1家以上。
节能环保产业。以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为核心,重点发展生产性环境保护监测、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和再生物资回收再加工三大方向。同时,结合改善环境质量和治理污染的需要,开展环保服务活动。创新节能环保服务模式,推动节能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规划期末,培育节能环保规上企业1—2家,助力格尔木建设国家低碳示范城市。
金融业。紧扣“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金融产业自身发展”两条主线,加强金融服务机构的引进,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金融服务供给,为格尔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力争到2025年,新引进各类金融机构3—4家。金融服务产品更加全面,金融服务环境更加优良,建设成为青海省重要的普惠金融示范区和金融改革引领区。
教育培训业。紧扣人民消费升级趋势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带来的教育变革,重点在培育艺术教育新业态、发展互联网教育、创新职业教育三大领域实现新突破,推进互联网教育的普及,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和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不断提升教育培训水平。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确保规划任务、目标如期实现,《规划》从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成立格尔木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抓好服务业发展各方面工作。二是培育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加强大、中、小、微各类企业培育,形成一支创新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服务业企业梯队。三是完善服务业发展要素支撑。实施服务人才培养行动,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用地保障。四是构建完善服务业配套政策,加快落实财税和价格政策,拓展投融资渠道,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