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于理解规划内容,更好贯彻实施并开展有关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时期格尔木市水利建设在得到了快速发展,各项指标基本按期完成,但仍存在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用水结构不合理、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水治理体系不健全和治理能力不高、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缓慢等问题,为切实解决我市水利发展存在的实际困难,立足格尔木市发展实际,积极谋划“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规划发展思路及重大项目。
二、编制目的及编制过程
“十四五”时期是落实新时期治水思路、“水利发展谋长远、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工程强监管”总基调的机遇期、是格尔木市水安全、水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机遇期。在新的形势和要求下,依据中央的战略部署及青海省、海西州的指导意见,结合格尔木市的实际情况,分析格尔木市水安全保障面临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努力在提高水利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上有新突破。《格尔木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2019年3月委托青海省水利水电设计研究院启动编制工作,2020年9月组织专家及市属各相关部门在西宁召开规划咨询会,2021年5月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年8月编制完成《规划》送审稿。期间经过我局3次局务会议讨论并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于2021年9月6日在西宁召开《规划》审查会,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成了《规划》报批稿。
三、主要内容简介
《规划》紧扣格尔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总体思路,紧密衔接国家、省、州等上级主管部门“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发展思路,以项目为支撑,分五个部分进行编制。
第一部分,主要回顾了“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分析面临形势和问题挑战,同时对“十四五”时期发展前景进行展望,明确了“十四五”发展定位及目标。
第二部分,“十四五”时期全市水利发展的主要目标及总体布局。重点围绕“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要求补短板,围绕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强监管提能力,着力完善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供水安全保障体系、防洪安全保障体系、现代水治理体系五大体系,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2.66km2,水土保持率达到76.1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市河流堤防(护岸)达标率(5级及以上)达到85%,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大于90%,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海西州下达指标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控制在海西州下达指标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海西州下达指标。根据格尔木市建设全省副中心城市、柴达木城市群核心城市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结合格尔木市城镇空间发展布局、生态保护和空间管制格局,打造“一核一轴两片区”的总体布局,构建“五大体系”,为推动格尔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第三部分,规划重点任务。聚焦“补短板、强监管、提能力”三大任务,突出“保护水生态、保障民生供水、保证防洪安全、构建分级水网、起步智慧水利、强化行业监管”六个重点,统筹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配置、农牧区民生水利、防汛抗旱水利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利行业监管、水治理能力提升7类项目,显著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了推动任务落实,结合实际,我们梳理了62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26430万元。
第四部分,规划实施效果及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实施可显著提升格尔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洪减灾能力不断增强,提升水利行业监管能力和治理能力。
第五部分,规划保障措施。就推动《规划》落实,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前期工作,促进公众参与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