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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强化政策措施助企纾困促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13 16:57:37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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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期(总第9374期)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格尔木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助企纾困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坚持从企业最关心问题入手,一体推进“宣、降、缓、返、招”政策服务落实,助企纾困促发展。

政策服务立体“宣”,引导企业积极办理。梳理人社惠企政策清单,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和参保企业QQ工作群等媒介进行精准推送。入企走访调研80余家企业,对重点企业“一对一”电话告知和引导办理。不断完善简化经办服务流程,依托人社线上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快办、网办模式,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事。今年来,开展线上宣传30余次,集中宣讲政策8次,先后编印发放政策宣传单1000余份,提升政策服务知晓率。

社保费率持续“降”,减轻企业参保负担。失业保险继续执行总费率1%不变,工伤保险继续执行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降低0.15%的基础上下调50%、非企业单位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下调50%、工程建设项目缴费费率由1%下调至0.5%的政策。将降低后的工伤、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直接嵌入信息系统,实行企业免申请、免填单、免跑腿,为全市参保企业节约失业、工伤成本1610.13万元。

重点行业缴费“缓”,实施保费缓缴政策。明确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缓缴期限共计3个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共计12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向社保部门申请缓缴,按照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原则审核,大力推行“网上办”等不见面服务,推进政策落实。

稳岗补贴线上“返”,支持企业减负稳岗。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完成全市1369家参加失业保险企业信息筛查,对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服务,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将稳岗补贴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或直接返还至社保账户。目前,首批稳岗返还资金1110.86万元正在发放中,惠及754家企业、职工25708人,通过“真金白银”支持,帮助企业减负稳岗。

用工服务出实“招”,助力企业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技能培训、职称评审和人才引进,开展培训962人次,有69人通过线上职称评审取得相应职称任职资格,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人才公寓吸纳17名企业人才入驻。积极搭建“云上”招聘平台,通过直播带岗、“探店式”职业介绍等方式,解决企业用工322人。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创业孵化平台新吸纳14家企业入驻,预计为67家企业减免房租13万余元。同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指导87家(次)企业规范用工,办理保证保险替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7笔1277万余元,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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