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已完成格尔木融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格尔木融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库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3、项目建设单位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格尔木融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4、项目地理位置
拟建场地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地理坐标:东经 93°08′00″~93°14′00″,北纬 36°34′30″~36°36′30″,场址东南距乌图美仁乡约78km,距格尔木市约230km,西侧上游约7km处为该公司选矿厂。从格尔木至场区的主要交通线有:格尔木-茫崖S303公路、塔儿丁—肯德可克简易矿区公路,场区东北距S303省道约22km,北距塔肯公路约2km,交通较为便利。
5、项目建设背景和规模
2010年6月8日由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取得野马泉(M4、M5)铁锌矿采矿许可证,采矿证确定的生产能力为50万t/a,矿权所有人为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于2012年进行开工建设,后铁矿石因市场及企业资金问题,于2014年10月停建,2017年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融资成立格尔木融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本矿,采矿权人变更为格尔木融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钢铁市场逐渐回暖,企业取得环保等相关手续后同年4月恢复建设。为提高矿山全员劳动生产率,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本项目拟将矿石生产规模由50万t/a扩至100万t/a。同时企业已有铁锌矿选厂一座,企业已制定选厂技术改造方案,未来选厂处理原矿石能力达100万t/年,2022年为提高尾矿砂利用率,企业建设尾矿综合利用项目,利用尾矿砂年生产1.7亿免烧砖,可利用尾矿砂35万吨/年,但待野马泉采矿及选厂改扩建项目实施完成后,原有采矿及选矿规模均由50万t/a扩至100万t/a,尾矿综合利用项目规模无法将扩建后的尾矿砂全部利用,故为保证尾矿合理处置,格尔木融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17793万元建设格尔木融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库建设项目。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尾矿库一座,总库容633.4万m3,最大坝高 28.5m,设计等级为四等尾矿库,采用一次建坝方式,服务年限10年。
项目建设尾矿库排洪系统、安全监测系统、防渗设施、值班室、应急器材库、道路及其他辅助设施。
6、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6.1水环境
本工程劳动定员依托选厂食宿,不新增生活污水。废水主要为尾矿库内澄清水,设计中尾矿库全库区铺设复合土工膜防渗设施,库内澄清水及日常积水,通过回水泵扬送返回至选厂重复使用,废水不外排。
6.2大气环境
本项目尾矿库起尘量为0.012t/a,产生量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6.3固体废物
本工程劳动定员依托选厂食宿,生活垃圾依托选厂现有设施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6.4噪声
本次扩建工程主要是通过增加井下开采设备来提升生产规模,矿山各项地表工业场地及相应设施依托项目原有设施,不新增地表设施,因此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矿石、废石运输车辆增加后产生的运输噪声。但由于运输为间断进行,且矿区周边无任何声敏感点,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基本没有影响,仍维持在现状水平。
6.5生态环境
项目运营过程中生态恢复工作也在逐步开展,尽量使其生态破坏减少到最小,对区域内自然植被影响不大,亦不会造成某一物种在评价区范围内的消失。
随着后期生态恢复建设的进行,植被覆盖度的提高和种类的增加,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会逐步得到改善,生态系统向群落演替的稳定阶段发展,原有的野生动物栖息与活动的环境将部分得到改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格尔木融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贵
联系电话:18797346699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云山郡北门(融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2539162269@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名称:西安安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统慧
联系电话:18097245205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11号逸翠园i都会2号楼2单元5层519号
电子邮箱:1186127079@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uXP_bKWA3CH8Di3RnFSjg
提取码:uuym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亲临我公司等方式提出您的意见建议或直接提交公众意见表。
八、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格尔木融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