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为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根据海西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第一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西政财行社字〔2021〕1176号)要求,现提前下达2022年第一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专项资金11.5万元(详见附表)。请增列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99,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16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资金下达情况,于资金下达后1个月内将项目绩效目标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