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根据海西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的通知》(西政财行社字〔2021〕1178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2年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请增列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99,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502,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严格按照《青海省推进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0〕156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