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海西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一般项目)的通知》(西政财行社字〔2022〕89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第一批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一般项目)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此款增列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50502,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16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资金下达情况,于资金下达后1个月内将项目绩效目标上报我局。同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2022年第一批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一般项目)分配表
2022年第一批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一般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