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
政府机构
索引号码 :
2022-00006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
2022-10-25
发文字号 :
格政办秘〔2022〕31号
发布日期 :
2022-10-26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电子政务系统应用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0/26 16:30:36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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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委员会,市政府各局、委、办,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三季度全市电子政务系统应用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的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网站在省州三季度监测中合格。正常运行的31个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为96.8%,其中“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订阅号2022年7月30日后2周内无更新,被省州在常态监测中不合格,存在监管缺失问题。

二、系统应用及政府网站和“云上昆仑”移动客户端内容保障情况

(一)协同办公系统使用情况。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共流转各类公文6663份。

(二)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情况。2022年第三季度,市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835。各部门、各单位通过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报送各类信息359条。

(三)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留言回复情况。2022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共受理网民有效投诉、建议、咨询40件,涉及部门、单位14家,全部已办结33件、7件正在办理。

(四)政府网站部门留言回复情况。2022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部门留言共受理网民有效投诉、建议、咨询175件,涉及部门、单位21家,已办结164件,11件正在办理。

(五)“云上昆仑”移动客户端信息发布情况。2022年第三季度,各部门、各单位通过“云上昆仑”政务新媒体移动客户端共发布信息1230条。

三、存在问题

(一)内容更新不及时,监督管理不到位。政府网站(“云上昆仑”移动客户端)和政务新媒体依然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单项否决问题。三季度省州检查发现“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订阅号在监测时间内2周内无更新;政府网站(“云上昆仑”移动客户端)的“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税收管理”三个栏目内容不更新情况尤为突出。由此可见,部分部门和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产生问题的根源认识不深、监管不力,常态化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表述错误问题亟需重视。部分部门和单位对相关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对一些信息和链接中的错误表述缺乏有效的监管办法和纠查措施,未能及时发现和修正错语病句。省政府三季度检查中,格尔木市共有24个政务新媒体存在文字表述问题,监测分析报告中指出,乌图美仁乡“乌图美仁乡召开节后收心暨近期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微信订阅号中“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写成“省十四次党代会”;格尔木普法“青海省司法厅立足职能任务 用“五个强化”推进乡村治理工作提质增效”微信订阅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写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格尔木公安“防炸宣传进学校 共筑防炸防护墙”澎湃新闻中“常态化”写成“长态化”等类似表述,反映了部分单位对信息质量审核不严谨、不规范,影响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信力。

(三)公众留言回应时效性待提高,答复满意度需要提升。政府网站公众留言回应不及时、办理网民留言不认真、回复质量不高等问题,群众满意度低,导致同一事件重复反映,三季度超期未回复网站留言18件,反映了部门单位走网络群众路线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监管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季度检查、日常巡查等工作措施,积极推动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和做优做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实政务新媒体主办主管责任,做好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同时要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市重要信息,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

(二)提升日常监管,强化信息审核。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力度,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的监管检查,注重关键文字信息和重要语词句段表述的精准性,及时发现和修正错误信息内容和错别字,杜绝出现文字语句低级错误和信息内容严重问题,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公信力。

(三)做好信息公开,提升公开质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做好疫情防控、稳就业保就业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便民办事服务功能的提升和完善工作,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服务效能。

各部门、各单位针对通报中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对标对表,深入自查整改。通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科。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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