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专题专栏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5号)
发布时间:2022/11/07 17:11:11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
来源:
浏览量: 41139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当前,全州疫情防控形势总体持续稳定向好,但周边地区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分级分类管控。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抵州后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抵州后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日内有高中风险区所在市(县)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州后实行3天2检,并在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健康监测。尚未公布高中风险地区但7日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的来返人员,管控措施参照高中风险区管控政策执行。州内人员在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安全有序流动。

二、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出州、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和疫情发生地。确需出州的,须经所在单位、社区(村)主要负责同志审批。所有来返人员抵州前须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线上报备,由各市(县、行委)进行严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来州返州。“两站一场”、交通隘口服务点、宾馆酒店和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报备审核工作,做到“应报尽报”“不漏一人”。“两站一场”、交通隘口服务点切实发挥已有核酸采样点作用,对所有来州返州人员进行“落地检”。

三、从严管理重点场所。“两站一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要从严从细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报告、测体温、戴口罩、通风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员工健康管理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审慎稳妥、安全有序放开社会服务业。工业园区、厂矿企业、建筑工地严格实行闭环管理、最小网格化、定期核酸检测等措施。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暂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有效降低人员聚集风险。

四、全力做好保通保畅。州内各地区之间有序解除交通管制措施,逐步恢复城乡客运、公交班线,公交车、出租车司乘人员一律规范佩戴口罩,乘客扫“乘车码”、提倡使用电子支付。进一步加强货运物流司乘人员管理,过境货运物流司乘人员严格执行“五固定、三不得”规定,进入城镇的货运物流司乘人员落实落细“先报备后作业”“即卸即装即走”“点对点闭环管理”“人不落地、车不落窗”等措施。切实加强州内生产运行企业生产要素的保障供应,确保工地不停工、企业不停产,重点企业、重大设施、重大项目正常运转。

五、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严格遵守省、州相关防疫规定,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倡导“丧事简办、喜事缓办、宴会不办”,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各地区24小时咨询电话:

格尔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79—8435661、8435662

德令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77—8229757

茫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77—8258910

都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77—8235768

乌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77—8247031

天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77—8266722

大柴旦行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77—7250516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7日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20019-2024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青ICP备 16000246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邮编:816099

电话:0979-8415161 邮箱: email@geermu.gov.cn

格公网备 63280102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