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由: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
建议人:杨淑慧 刘瑞霞 丁 瑜
办理情况: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13号)要求,已在全市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1年3月16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格建〔2021〕99号),从改造范围、改造内容、申报程序等方面要求各小区所在主管单位、社区及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征求居民意见,逐级审核申报。并对已申报的老旧小区进行了梳理,符合条件的小区已纳入了2021-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正在按照统筹安排的改造时序,逐年逐步改造实施。在改造内容方面,按照文件要求,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类加以推进,通过财政补助、居民自筹、地方配套、专项债券等不同渠道争取资金建设。具体改造内容包括楼顶防水、外墙保温、单元门等建筑本体改造,给排水、配电、消防、停车、充电桩、安防监控、绿化等基础设施,以及无障碍和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根据主管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物业公司等基层单位,按照居民意愿提出的改造内容生成项目,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园林辖区问题突出的设计院、花苑小区已纳入海西州格尔木市劳动人事局等7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已改造完成。园林管理处小区已纳入2022年格尔木市审计局家属院等1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改造工作。物资小区部分外墙保温人为破坏的问题也已协调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