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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10万吨/年金属镁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6:32:36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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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现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10万吨/年金属镁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10万吨/年金属镁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

2.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察尔汗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金属镁厂。

3.项目概要:2012年6月,海西州环境保护局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 10万 t/a 金属镁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环评批复,2014年5月,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委托完成初步设计编制。2016年12月,项目基本建成并试运行,运行过程发现原有设备参数的设计施工无法实现稳产与预期生产及环保效果,设备设施处理酸性气体排放效果欠佳,部分设备设施存在腐蚀。因此,项目建成后一直处于设备调试与改造过程,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依据《镁、钛冶炼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 行)》第7条,HJ 933、HJ 935规定的主要排放口及海绵钛氯化炉、镁电解槽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情形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主要废气排放口氯化氢工艺加热炉燃料烟气排放口由原环评批复的80m降为63m等,排气筒高度降低21.25%,因此判断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电解镁工程主要由卤水精制、卤水储罐、蒸发造粒系统、空气干燥系统、氯化氢干燥系统、颗粒冷却系统、气力输送系统、电解单元及尾气净化系统、铸造单元及尾气净化系统、镁锭堆存区、污水提升泵站、330开关站、空压站、综合循环水站、综合仓库、主控楼、综合办公楼等组成。本工程的产品为金属镁锭,以33.27%氯化镁卤水为原料,在氯化氢气氛下脱水制取无水氯化镁并经电解槽电解制取金属镁的生产工艺,工程设计规模为 10 万 t/a 金属镁,同时,在电解过程中,副产氯气 29.645万 t/a,作为邻近PVC厂的原料气。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联 系 人:牛维明  17309793839;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检西北生态技术(陕西)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0号商检大厦B座11层1101号

联 系 人:刘阳   029-853619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和途径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

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0号商检大厦B座605室;

电子邮箱:673372600@qq.com;

六、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2022年4月17日。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2023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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