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格尔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州决策部署,聚焦“三农”重点,加快补齐短板,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实见效,农民收入稳步提高。
一、农村居民收入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格尔木市持续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农村经济发展稳步增强,居民收入平稳增长。上半年,格尔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49元,同比增长7.3%。具体来看,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格尔木市把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居民增收的基础,民生投入不断加大,一系列惠民政策落地生效,城乡统筹均衡快速发展。上半年城乡收入比(以农村收入为1)从上年同期的1.41:1下降至1.35: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工资性收入增长明显。格尔木市大力推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积极开展就业富民行动,工资收入增长明显。上半年格尔木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575元,同比增长31.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34.1%上升到41.8%。
(三)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格尔木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抓紧抓实“三农”重点工作。上半年格尔木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060元,同比增长1%,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2.9%,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0.5个百分点,对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7.5%。
二、农民增收潜力有效挖掘
格尔木市牢牢扛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责任,把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和防止返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农业农村持续向好向快发展。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条件充足。持续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岗位开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有效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不断促进农牧民群体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一是加大兜底政策宣传落实。对标省、州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格尔木市实际,及时印发相关文件,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提供政策支撑;通过各类宣传媒介加强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并结合“放管服”改革、“五进五送”活动、就业信息化建设,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积极争取省州就业专项就业资金,加强资金规范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就业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二是强抓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扎实推进农牧区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管理服务,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和“一对一”帮扶,通过开展劳务信息宣传、专项活动对接,发挥劳务经纪人、致富带头人等能人带动,促进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不断加强公共就业扶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农村劳动者需求,加强组织监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指定技工院校等方式,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主动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等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兜底;分发挥省、州、市网络服务平台作用,强化岗位用工收集和整理发布,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强化网络招聘等线上服务,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二)经营净收入增长潜力较大。一是筑牢品牌建设发展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八大行动”,接续落实“五大行动计划”,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筑牢产业发展基础,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格尔木蒙古羊”等多个品牌。二是创新特色农牧产业发展模式。推行“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牧企利益联结模式,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格尔木市现有龙头企业14家,专业合作社86家,家庭农场91家,形成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雏形。三是拓展特色产品流通渠道。以建设国家“一带一路”节点城市、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为契机,坚持多方向、多角度拓展特色农畜产品营销渠道,“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开发线上购物APP“青藏优品”,打造京东、淘宝、苏宁易购、天猫原产地旗舰店、微信源食商城5个地方特产馆,线下引导邮政公司、旱码头商业街搭建特色产品展示馆,有效助推农产品销售。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上架网销店铺枸杞、藜麦、牦牛肉干等特色产品。四是加快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积极融入“部省共建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海西州“12345”产业振兴总体布局,依托交通枢纽城市定位和特色农牧产业资源优势,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依托科技兴农,推进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高效种植业、生态畜牧业,加快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农畜产品加工能力持续加强,多措并举打造格尔木市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了良好基础。五是落实增值税改革等减税降费措施,利好政策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日益浓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众多创业者开展创业活动给市场增添了活力。
三、农民增收面临的压力挑战
从数据上看,上半年格尔木市农村居民收入虽然稳步增长,但收入增速与全省平均水平对比仍有差距,农民增收任重道远。
(一)高基数下增收压力加大。目前格尔木市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继续位于全省前列,并且远高全省平均水平。但从增速来看,位于全省偏后位置,在高基数下,持续增收压力加大。
(二)收入结构有待优化。上半年四项收入中,占比由高到低依次为: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财产净收入,收入比为:52.9:41.8:4.8:0.6,经营净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可支配收入的九成以上,收入渠道过于单一。一方面目前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依然不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农增收和带动发展能力有限,龙头企业大多处于发展壮大期,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挂牌社”“家庭社”现象普遍,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仍占主导地位,农业生产力水平依然偏低。另一方面农民就业技能偏低,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逐渐增加,农牧民技能素质、文化层次难以满足当前劳动力市场日趋专业化、技能化的需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难度增大,工资待遇提升存在压力。
(三)财产净收入渠道狭窄。上半年,格尔木市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仅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仅为0.6%。农民理财观念相对落后,理财意识还比较弱,财产净收入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来自土地流转收入,收入渠道狭窄。
(四)转移性收入后劲不足。近年来,农机补贴、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化肥补贴等惠农政策不断得到加强,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但随着这些政策的出台,政策上新的转移性增长点越来越少,转移净收入增长后劲略显不足。
四、强化农民增收意见建议
(一)发展现代农业,厚植产业根基。一是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从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二是引导推动优质要素资源向农业大平台、特色产业链、农业新业态集聚,积极扶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高农业效益,以农业的高效夯实经营净收入的基础。三是依托“互联网+”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帮助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激发农业增收新活力。四是推动乡村文化旅游,形成现代农业、休闲农场、乡村酒店、主题民宿、艺术空间等多层次、多业态的乡村特色旅游线路,不断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系列文化旅游精品及特色村镇。
(二)加强人才培养,带动乡村发展。乡村振兴,人才是根本,要强化农村人才支撑,一要建立农业经纪人队伍,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模式,将本地青年农民培育成农业经纪人;二要培育致富领路人队伍,强化农村发展内因,发挥组织优势,将农业经纪人培育成致富领路人,为“个体”注入“组织”活力,强化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意愿和能力;三要培养村级带头人队伍,夯实农村执政基础,发挥政治优势,将致富领路人培养成村级组织带头人,为“能人”搭建“干事”平台,提升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通过“就地取才、政企育才、经济练才、党管人才”,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农村自我提升、自我发展。
(三)挖掘资源潜能,拓宽增收渠道。一是盘活闲置房屋、空地等资源,通过改造优化,开展农产品加工、仓储货运等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借力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整合资源资产,发展主导产业。坚持把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根本之策,因地制宜确立主导产业,作为集体经济支柱,引入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社组织,引导农户将土地资源、闲散资金、种植技术等要素入股,建立村集体、农户、经营主体“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机制。三是利用闲散劳动力优势,开展服务创收。村集体可以牵头组织对接用工企业进行劳务合作,承接劳务输出、家政服务、绿化养护等业务,发展居家就业,为居家就业者提供担保,既解决闲散劳动力就业、居民附近就业等问题,也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四)加强民生建设,兜底基本民生。一是继续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筑牢政策、保险、捐赠、救助四道保障防线,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振兴政策落实落细。二是稳步提高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医保报销比例,不断减轻农村居民养老、看病、失业等的后顾之忧,提升农村居民政府转移支付的受益水平,让农村居民生活更有保障。三是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加大对农业生产的保费补贴力度,切实做到支农惠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