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促进我市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措施,责任到位,扎扎实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树优良作风、抓优质服务、创优美环境、树文明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进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省州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督促星级饭店落实《星级饭店服务规范标准》,提高星级饭店的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注重宣传教育。在旅游经营场所公布投诉电话,以方便市场投诉和社会监督。强化案件受理和办理,突出做好12345网上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及时接案,依法办案,抓紧结案,并及时反馈结果,截止目前,共处理各类投诉咨询41件,办结率100%。其次,我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楼体LED显示屏等宣传平台,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提醒游客文明游览,提高工作服务品质,增强宣传工作的感召力、影响力和渗透力。为文化旅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截止目前,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要求全市星级饭店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开展文明旅游相关知识宣传80余条。同时,深入开展旅游文明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游客文明出行素质,自觉维护旅游秩序,不大声喧哗、不乱丢垃圾、不随意攀爬、不乱写乱画,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在禁拍地点拍照。
优化市场环境。通过开展文旅市场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对文化旅游企业文明旅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设置文明宣传标语,优化服务环境,旅行社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要求旅行社在出团前,安排文明旅游行前说明会。督促导游带团佩戴胸卡,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引导游客文明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