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采用文种和主题两个分类方法:
按文种分为:格政、格政人、格政办、格政办秘;
按主题分为:政府机构,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健康、体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其他。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格尔木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及分工;
2、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3、格尔木市人民政府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格尔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6、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7、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8、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9、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反映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行委(含乡镇)工作状况的动态类信息;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eermu.gov.cn)。
2、《格尔木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准印证号:6328011)。
3、“格尔木市政务”官方微信公众号
4、“云上昆仑”移动客户端
5、其他方式。公众可到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进行查阅;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www.geermu.gov.cn/ysqgk),如实填写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申请渠道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s://www.geermu.gov.cn/ysqgk),如实填写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渠道
(1)网上申请
可登录“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网址:https://www.geermu.gov.cn/ysqgk)提交申请。
(2)邮政寄送
收件人: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
联系电话:0979-8410055,8415161。
邮编:816099
注意:请在邮寄信封上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申请
传真号码:0979-8418825,8460876。
注意:请在传真材料上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当面提交
地址: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联系电话:0979-8410055,8415161。
3.答复期限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4.信息处理费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青政办〔2021〕10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5.结果查询
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查询,请登录以下网址:
https://www.geermu.gov.cn/ysqgkSearch。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邮政编码:816099;办公时间: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联系电话:0979-8410055,8415161;传真:0979-8418825,8460876。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