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期(总第10272期)
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青海副中心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格尔木市以优质司法服务发展大局,全面树立起基层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系统理念,各项工作呈现“正向叠加”效应。2023年,全市受理各类案件8261件,结案7834件,结案率达94.83%,同比上升5%,法官人均结案301件,收案数和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
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在“强基”上出实招。加强法治人才建设,3名法官纳入全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成员,2名法官入选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构建“中坚骨干+青年干警”的结对帮扶制度,24名年轻干警与21名导师结成帮带指导关系。加强身边先进典型选树,常态化开展“八优”竞赛活动, 1名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2场庭审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庭审”,1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审理的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入选最高院十件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并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成为参考案例。2篇案例入选全省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以“惠民有感”为中心,在“保障”上促和谐。强化民生保障权益,2023年,受理民商事案件4599件,审结4490件,结案率97.63%;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30件,助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2件,帮助劳动者追回工资254.13万余元;执结设农民工工资案件398件,实际到位金额1881.91万余元;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托底”作用,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49万余元;强化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保护,审结婚姻家庭案件504件。设立全省法院首家“霞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
以“综合治理”为关键,在“源头”上做文章。设立“两站四室两中心”,做深做实“法院+妇联”“法院+人社”等系列“法院+”多元解纷机制,把大量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诉前。深入开展人民法庭三个服务拓展年活动,在“农信鸟”河西人民法庭打造“耕·和”涉农调解品牌,审理“三农”领域纠纷案件354件。新建“商信鸟”河东人民法庭审判业务办公用房揭牌并正式投入使用。2023年,委派诉前调解案件2258件,调解成功1532件,诉前调解成功率67.85%。树牢“如我在诉”的意识,实时审批网上立案申请4419件,网上缴费1277笔,网上调解 1189件,网上开庭250件,电子送达21980次。落实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打造5个“无讼村”和首个“无讼社区”。
以“府院联动”为载体,在“化解”上出成效。着力贯彻监督就是支持,畅通行政案件受理渠道,2023年,审结行政案件37件,结案率100%。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提醒和通报制度,确保“关键少数”积极回应“关键问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4.73%。联合州人社局成立“工伤认定行政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开展三阶段实质化解诉讼纠纷活动,实质化解率同比上升8.08个百分点。与茫崖市、德令哈市等有关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15次,提供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执法参考及建议40余条。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24次,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举办“法治课堂”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