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决定: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至24日举行。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格尔木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格尔木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格尔木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格尔木市2024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格尔木市重大民生项目;
八、选举;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