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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1/31 17:09:49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
来源:格尔木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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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决定: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至24日举行。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格尔木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格尔木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格尔木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格尔木市2024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格尔木市重大民生项目;

八、选举;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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