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市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求,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提升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每年按200天补助,年补助标准1000元/生。截止目前,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558万元,惠及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7794人。
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一是在资金使用方面,督促市教育部门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要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确保全额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二是在绩效管理方面,结合营养改善计划实际特点,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营养膳食补助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在监督检查方面,加强受益学生实名制管理,严防套取、冒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教育、市监、财政、农牧及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以资金安全、食品安全、供餐质量和反餐饮浪费为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专项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学生食品安全,吃出营养,吃出健康。
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市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财政职责,加强资金监管,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为农牧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