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着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兜牢“三保”底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4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869万元,完成预算的31.7%,下降19.2%。其中:税收收入63431万元,下降2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7%;非税收入9438万元,增长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8052万元,完成预算的21.2%,增长21.5%,其中:民生支出完成107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7%。
二、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一)税收收入降幅收窄。受经济形势总体影响,税收收入普遍下降,但因我市重点企业补缴了以前年度欠缴税费及滞纳金,4月当月全市税收收入环比增长149.9%,降幅收窄19.6%,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三大主体税种降幅分别收窄31%、9.4%、26.8%。
(二)非税收入实现增长。1-4月非税收入同比增长7.0%,增加618万元,环比增长112.8%,主要原因:一是重点企业补缴了两项附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降幅收窄。二是执收单位落实生态责任,清缴环保罚没收入,罚没收入增加1679万元,增长471.6%。三是我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处置闲置资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386万元,增长35.9%。
(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我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的要求,保持必要支出强度,统筹资金,全力保障民生实事及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及时拨付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及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共计1.6亿元,重点支持公共绿地环境整治提升、煤改气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拨付乡村振兴资金1.04亿元,重点用于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等项目。1-4月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教育等民生支出10.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7%,较上年同期增长1.5个百分点。
(四)直达资金管理常态化。密切科室协作联动,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和数字财政系统,第一时间完成直达资金指标接收分下达,及时关联支付数据,实现直达资金支付信息监管全覆盖。建立常态化跟踪分析机制,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快支出进度,确保直达资金尽早落地、惠企利民。截止4月底下达直达资金指标26170万元,支出10125万元,支付率38.7%,超序时进度5.4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分析研判财政经济形势,围绕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强化收入预期管理,努力挖潜增收,确保应收尽收。加强预算执行调度,严格落实各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督促预算单位抢抓项目施工“黄金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相匹配,全面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紧紧围绕查处的问题和各单位财务管理薄弱环节,充分运用检查结果,深入分析原因,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防范风险措施,切实从源头上守住财经纪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