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源头管理,提升企业守法意识,5月13日,市治超办组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格尔木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市交通执法大队深入我辖区砂石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召开货运源头企业约谈会,进一步抓好货运源头企业治超工作,形成“源头控路面治”的双重治超工作模式。
我局执法人员深入货运源头企业开展了督导检查,现场查看了车辆进出厂(站)登记台账、过磅单、企业相关制度上墙情况,通过现场询问,对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了解。
随后,组织企业相关负责人召开了约谈会。约谈会上,首先向企业负责人解读了《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一超四罚”等相关政策,并结合近年来由超限超载引发的安全事故案例,深入阐析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及严重后果。
会议指出,企业要严格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或非法改(拼)装的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不得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货物,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上路,出厂载货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做到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自觉接受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确保所属运输车辆无违法超限超载、无抛洒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
被约谈企业负责人表示,一定认真落实此次约谈提出的要求,对标企业内部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内部管理,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严把货运车辆装载关、出厂关,守法经营、安全运输。
下一步,市治超办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结合“送法进企业”活动,与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及运输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提高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从思想根源上消除超限超载运输的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