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云上昆仑 > 市场监管
聚焦民生关切 坚持严字当头 守牢“四大安全” ——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牢牢守住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四大安全”领域防线,市场监管工作成效突出
发布时间:2024/06/28 15:49:33
发布单位:市市场监督局
来源:
浏览量: 7381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今年以来,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坚决守牢四大安全底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较好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市场监管工作成效突出。

     严防源头,食品安全监管有力。一是全力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全市包保干部积极认领任务,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第一季度督导检查率100%、第二季度督导检查率100%。二是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围绕公共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牧区、校园等重点区域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00余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现场责令整改。三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以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和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私房菜、网络送餐平台为重点,扎实开展节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长江禁捕、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300余家次,开展食品安全保障2次,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四是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早市等重点经营场所进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累计抽检食品205批次,均合格。开展两节“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抽检食品20批次,均合格。

     严管过程,药械化安全监管有效。一是加强疫苗、易制毒药品和麻醉、精神类药品及各种治疗流感药品的监管力度,共检查经营使用单位12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发现医疗机构违法行为1起,已结案;监督销毁过期失效疫苗9种24批次6381支。二是强化重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共检查医疗器械批发经营企业12家,覆盖率100%,发现问题18条,停业整顿企业2家,注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批发经营企业2家。三是聚焦重点环节,对流通使用环节风险高、不良反应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药品进行抽检,共开展市级药品监督性抽检47批次。以处方药网络销售是否按要求进行信息展示为重点,共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13家,发现问题3条,已督促整改完毕。四是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例。进行儿童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专项检查,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6家,发现问题2条,已责令经营使用单位限期整改。配合完成国家级和省级化妆品监督性抽样共19批次,完成2批次化妆品抽样异常情况核查处置。

     严加措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为。一是扎实开展成品油销售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农资产品、学生用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规范进货渠道,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共检查各类经营单位29家次。认真开展产品质量领域违法案件查办,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5件,罚没款1.95万元。二是配合开展国家、省、州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水泥产品国抽2批次;农资类产品、流通商品、昆仑玉及贵金属省抽185批次;盐化工产品、建材类产品、民用散煤等产商品州抽53批次。三是充分调动激发盐湖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性,积极配合开展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为进一步提升青海盐湖产业的质量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和指导方向。四是以盐化工产业质量提升为核心内容,统筹质量工作资金100万元用于质检中心新建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实验室、更新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装置、盐湖化工产业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试点服务窗口改造、2024年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以及燃气具监督抽检工作。

     严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序。一是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5家次,抽查特种设备472台,责令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提出的210条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0份,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起正在办理。二是利用新建成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开展特种设备“清网除患”专项整治行动,根据预警设备风险清单开展精准监管,共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6家,排查特种设备1066台,已清理363台,此项工作持续开展中。三是持续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及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工作,试点创新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分级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明确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和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风险等级,分类施策提高监察效率。四是开展非煤矿山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全市64家非煤矿山企业中在生产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逐台核实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共检查27家矿山企业的32个矿区,排查率100%,排查隐患70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2份,已整改58条。

     下一步,我局继续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完善工作思路,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工作措施,坚持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作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有力抓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20019-2024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青ICP备 16000246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邮编:816099

电话:0979-8415161 邮箱: email@geermu.gov.cn

格公网备 63280102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