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期(总第10411期)
为进一步提高水利服务保障能力,坚决守住水利风险防控底线,格尔木市紧紧围绕水利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动水利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河湖长制有序推进。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制发《格尔木市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围绕中小河流、农村河道、阻水建筑物构筑物等重点排查整治任务,组织开展河湖环境卫生整治活动25次,执法巡查6次,各级河湖长、青年志愿者、草原管护员及农牧民出动人员890人次,出动车辆71辆,清运垃圾约32.4吨,清理河道河床27公里,涉河湖环境卫生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资源管理成效显著。完成计划用水全覆盖管理工作,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度全市用水计划的通知》,共向80家用水企业下达用水计划总量为3.1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41亿立方米,地下水1.37亿立方米,非常规水0.39亿立方米。根据水资源现状及地下水实际用水量已超管控指标的现状,编制完成《格尔木市地下水用水总量压减及盐湖“4+2”项目需水保供方案》,同意对超过控制指标地下水用水量分三年压减,保障盐湖企业4万吨基础锂盐和2万吨碳酸锂项目用水需求,到2026年严格控制在1.2亿立方米指标内。
水事执法稳步推进。重点围绕水库、电站、堤防、水闸等关键水利设施的运行状况,组织开展6轮水利设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共排查一般安全隐患117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对盐湖企业取用水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排查企业12家,发现问题47项,已整改完成47项,整改完成率达100%;排查非煤矿山64家,出动人员120人次,发现问题26个,追缴水土流失补偿费41.01万元,通过专项监督检查,不断规范企业取用水行为,营造良好水法治环境。
防汛工作扎实有效。修订完善市、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27个,涉河在建工程各类预案方案56个,组织引水枢纽大闸、涉河在建工程、乡镇(村)开展防汛实战演练5场次。入汛以来,妥善处置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预警1次,共向唐古拉山镇、乌图美仁乡调拨物资麻袋9000条、吨包900条、救生衣7件、喊话器6个。派驻专业技术人员驻点东西台,指导企业开展那棱格勒河尾闾区(鸭湖)分水工作,全力保障永久性分水设施正常投入运行,确保周边企业及下游重要基础设施度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