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持续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强目标——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上半年以来,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格尔木市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2024年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深入。一是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格尔木市移动源高排放车立体筛查系统建设项目、VOCs环境执法监测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VOCs重点排放源企业在线监控建设项目实施,上半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0.5%,PM2.5平均浓度值为24微克每立方米。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印发《格尔木市2024年度水生态保护工作要点》,完成国控断面监测工作2次,省控断面监测工作6次,国控断面达到Ⅱ类水质,省控断面达到Ⅲ类水质,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质量标准要求;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对17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格尔木基利达金属冶炼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排查并上报排查报告;组织2024年度18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制度,目前,排查工作正在持续进行。
二、谋未来——打好环境执法监管阻击战
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强化环境执法。上半年以来,紧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组织开展矿山盐湖大排查、尾矿库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15次,检查企业190余家(次);建立生态环境领域常态化约谈警示机制,开展约谈25次,涉及企业87家(次)。处理环境违法案件8起,处罚金额共计116.76万元;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力度。二是强化舆情分析研判。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力度,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案件38起,33起已办结,5起正在办理中,三是强化危险废物监管。转移危险废物6016吨,审批办理危险废物危废管理计划50家。
三、抓落实——打好督察反馈问题攻坚战
积极发挥市环委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及时组织召开环委会工作例问题整改调度会会、组织观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教育片,今年以来,市环委会办公室持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聚焦问题整改攻坚年专项行动落实,通过召开按季度召开环委会工作例会、问题整改调度会、现场核查、建立常态化约谈警示机制等形式,强力推进问题整改。一是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初步梳理涉及全市的4个方面9项问题,因省州整改方案未正式印发,目前均在对照市级方案整改中,典型案例通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34件信访件,27件已完成州级销号,剩余7件阶段性办结;二是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面: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涉及格尔木市的44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目前正在销号;三是其他生态环境反馈问题方面:2022年省级危险废物核查发现的37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四、多举措——打好生态环境管理保卫战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立足工作实际,持续加强环境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17个,回复选址征求意见69项;完成全市11家重点排污单位、6家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上报工作,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核工作;二是持续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证后管理专项检查,完成2023年第1批、第2批省级抽查42家企业涉及165项问题整改;配合州局及省厅对26家企业开展线上填报质量核查;提前完成136家企业2023年度执行报告填报提交工作,实现提交率100%;完成5家2023年度注销排污单位补充提交年度执行报告工作,完成自行监测方案备案12份,按照要求受理变更,停产,重新审领发证类申请12份;组织对47家持证企业围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开展专题培训;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4次。三是实施了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补偿资金支持的格尔木河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支撑项目、格尔木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格尔木市无废城市建设等5个项目,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部门、各单位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领悟还不够系统深刻,将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的思想自觉还不够深入,还需有待加强。二是各部门、各单位发现、分析、解决生态环保问题的能力不足,网格化监管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隐患未能提前发现、提早整治,未形成合力。三是环境执法人才不足,环境监测队伍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人员能力与工作需求矛盾突出。
下一步,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重大要求,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安全战略定位”,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抓好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加大企业监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统筹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创新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形式,以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的切实成效回应“国之大者、民之关切”,全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