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部分住户将公租房违规转租给他人,根据《格尔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五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按该住房承租期间市场价水平补交差额租金,收回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住房信用档案”规定,现将李福莲等4户家庭(详细名单如下)因违规转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予以公布。
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格尔木市住房和建设局反映情况和意见。
电话:0979-8493767;地址:格尔木市昆仑中路56号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格尔木违规转租家庭名单
序号 |
主申请人 |
申请类别 |
居住小区 |
停保原因 |
取消保障 资格日期 |
是否限制申请 |
备注 |
1 |
李福莲 |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
民乐苑9-1-301 |
转租转借 未按规定年审 |
2024062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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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韩绍会 |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
公路3-1-101 |
转租转借 未按规定年审 |
2024062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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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姚发 |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
奥体C-1601 |
转租转借 未按规定年审 |
20240620 |
是 |
|
4 |
罗刚 |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
奥体C-1002 |
违规转租 未按规定年审 |
2024032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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