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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入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 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4/08/16 16:17:42
发布单位:市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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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控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督促肉类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动我市肉类产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四地”建设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市监局、市公安局、市农牧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格尔木市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形成高效联动治理体系,全力整顿全市肉类产品市场。

      深化部门协作,凝聚监管合力。肉类产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产品,也是农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此次专项行动联合市公安局、市农牧局合力出击,聚焦养殖场、屠宰场、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肉类产品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重点场所,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严查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者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是否按规定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是否以其他畜 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严查养殖、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重点检查养殖场(户)是否存在使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屠宰厂(场)是否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是否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是否收购、经营病死畜禽;是否存在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违法行为等。

      强化监督抽检,严控质量安全。充分运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技术监管手段,结合食品安全四级抽检针对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兽药残留、动物源性成分等指标开展肉类产品抽检工作,充分发挥食品抽检监督前哨作用,以持续提升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为方向,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属地监管职责。

      下一步,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保持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法经营主体、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规范从业者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杜绝不合格肉类及肉制品流入市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肉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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