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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多收5万元,严罚退费!--2023年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大典型案例之五
发布时间:2024/08/16 17:09:29
发布单位: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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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格尔木市某医院违反物价管理规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11日,我局依法对格尔木市某医院(以下简称当事人)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部分医疗服务项目重复收费、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并收费的问题。经查,格尔木市某医院收费标准执行青海省公立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中的二级医疗机构标准。自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当事人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中,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共计多收费用为56262.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之规定,已构成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六)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之规定,我局对当事人多收费用16198.5元予以没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以48595.5元的罚款。

【典型意义】

医疗服务收费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对于“看病难、看病贵”,群众一直反映强烈。医院的违规收费涉及多个环节,包括对患者的收费、计价不规范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利益,本案的查处也暴露出部分医院在管理和监管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格尔木市市监局将继续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医疗价格的合理性和透明度,维护患者和社会公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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