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委员会,市政府各局、委、办,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陆港园区管理委员会:
《格尔木市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9月6日
关于印发格尔木市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