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双拥工作要求,市财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强国强军观念,聚焦党建引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好国防及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助力提升“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为我市争创第十次“全国双拥模范城”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铸牢爱国拥军意识。一是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建“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把国防双拥教育纳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范围之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发扬我军光荣传统,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观念,模范遵守拥军优属相关规定。二是充分利用“八一”等重要节日,与联点社区、村镇积极开展双拥教育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国防教育知识。在“八一”建军节组织慰问联点部队,为他们送去防暑降温慰问品,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在清明节、建党节等重点节庆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烈士陵园扫墓祭英烈和参观将军楼公园等活动,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先烈遗志,发扬革命烈士精神。
(二)强化政策落实,提升双拥保障力。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优先将伤残抚恤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国防等各项双拥经费一并纳入年初预算予以保障。截至目前安排双拥优抚资金共9214万元,其中: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8102万元,市级预算安排1112万元,全面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制度,依法维护和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使优抚对象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同时把国防教育同拥军优属工作相结合,预算安排专项工作经费259万元,切实保障了兵役征集、民兵整组、民兵训练、国防教育等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资金管理,发挥使用效益。严格预算执行,认真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将财政监督贯穿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有效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防止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同时纳入年度监督专项检查计划,加大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使用。严格绩效考核,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对双拥各项经费使用情况通过单位自评、财政重点评价等方式对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新时代双拥工作要求,按照省州市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支持军民共建,切实保障退役军人的基本生活、就业创业等资金需求,及时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为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作出积极贡献,有力推动双拥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