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格尔木市财政局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落实国防及退役军人相关政策,为全市争创第十次“全国双拥模范城”提供坚实财政保障,助力提升“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格尔木市财政局结合党组学习和党建“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把国防双拥教育纳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观念,模范遵守拥军优属相关规定。充分利用“八一”建军节等重要节日,与联点社区、村镇开展双拥教育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国防教育知识;慰问联点部队,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烈士陵园扫墓祭英烈和参观将军楼公园等活动,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先烈遗志。
优先将伤残抚恤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各项双拥经费一并纳入年初预算予以保障。截至目前,安排双拥优抚资金共9214万元,其中: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8102万元,市级预算安排1112万元,全面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制度,依法维护和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使优抚对象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同时把国防教育同拥军优属工作相结合,预算安排专项工作经费259万元,切实保障了兵役征集、民兵整组、民兵训练、国防教育等活动顺利开展。并严格预算执行,认真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将财政监督贯穿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有效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严格绩效考核,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对双拥各项经费使用情况通过单位自评、财政重点评价等方式对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下一步格尔木市财政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新时代双拥工作要求,按照省、州、市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支持军民共建,切实保障退役军人的基本生活、就业创业等资金需求,及时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为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作出积极贡献,有力推动双拥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