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重要论述,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广大农民财产权益的重大举措。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省州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制定印发了《格尔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以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乡镇村级主责的工作机制。先后完成了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资料移交、添加不动产登记模块、系统升级改造、系统测试、业务梳理、权证印制等各项工作,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自2024年1月29日颁发全省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以来,已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45件,标志着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已全面启动。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为农民增收提供产权保障。同时,对于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依法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切实维护土地承包权益的稳定性和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