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汤红红)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近日,市人社局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劳动人事关系发展变化,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标志着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调解中心旨在通过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调解平台,将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持续加强协商调解和就业帮扶能力建设,最大程度减少劳动纠纷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带来的不利影响。
调解中心设有专门的调解室,配备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调解队伍。调解员们不仅具备丰富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和调解经验,还拥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为确保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调解中心建立了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调解中心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将认真倾听双方诉求,深入了解争议焦点,通过释法明理、耐心疏导等方式,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调解中心将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双方履行协议。对于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将依法转入仲裁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后,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调解中心的指导和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升调解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及时与仲裁委员会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全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