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景桂珍)近日,市创城办接市民举报,在我市园艺场一菜农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时常有人半夜将建筑垃圾违规偷倒在此,对该区域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9月24日11时许,市创城办、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实,发现农垦集团已将垃圾清理完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部门立即开展线索寻找和车辆摸排,确认了偷倒垃圾的车辆及人员信息。视频显示:9月23日11时49分,车牌号为青HJ9216的双排货车装有一车建筑垃圾(未覆盖),从星园路延伸段行驶至园艺场火葬场路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倾倒。
9月25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告知青HJ9216车主吴某接受调查询问。吴某承认了倾倒建筑垃圾的事实。倾倒建筑垃圾约1.5吨,为大理石材废旧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认定吴某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并处以200元罚款。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装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交由物管公司统一处理。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批准后,运送至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倾倒于生活垃圾回收点,或运送至保洁站统一处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