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群众化妆品消费安全,近日,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强化不合格化妆品排查。执法人员通过“自查+排查”的方式,一方面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全面排查各批次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化妆品,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停止销售。另一方面认真核对化妆品的来源、相关合法证明和生产日期,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自觉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履行进货查验等经营义务,杜绝经营来源不明或过期变质的化妆品。
强化染发类化妆品排查。执法人员以美发店、化妆品专卖店等为重点监管对象,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者是否经营未经注册或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染发类化妆品;是否擅自配制染发类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染发类化妆品,是否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染发类化妆品,是否存在“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的染发类化妆品等。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执法人员采用“检查+普法”的形式,向化妆品经营单位普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化妆品的规范经营、信息公示做进一步指导。通过现场督导、法制宣传、以案说法等方式,引导督促经营者切实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守法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诚信自律。
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专卖店16家、美发店20家,暂未发现违法行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守牢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共筑“美丽消费”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