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近日,海西州副州长、格尔木河责任河湖长李良钰赴格尔木河城区段、彩虹水电站、小干沟水电站开展巡河调研工作,就河湖管理、水库运行管理情况等工作进行了现场调研。
李良钰一行详细听取了格尔木河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沿途仔细察看格尔木河河道面貌、河道水域状态,并察看河长制公示牌;详细了解两座水电站的发电、防洪、运行情况。对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水电站运行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李良钰指出,在思想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对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存在的河湖保洁、公示牌管护、水域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不彻底等工作中的“小问题”,各级河湖长、各级河湖长办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在管理方面,要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常态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做好巡河记录及河长工作日志等台账资料,发现问题做到及时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至上级河长办,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起“消号式”工作机制,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放心一处。
李良钰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民生工作无小事,不论是河湖长制工作还是安全生产工作,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要加强河湖周边生态环境保护。水库的运行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对自然水资源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并且对当地生态环境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要统筹上下游调控,科学合理对水资源进行调度,切实发挥好水库的效益,实现周边区域环境的改善,推动水库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共同发展和进步。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护工作。要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